[新闻] 海洛因藏DVD再审判无罪 被告:逃亡6年“

楼主: b10485762000 (台北寂寞部屋)   2018-04-26 21:55:09
海洛因藏DVD再审判无罪 被告:逃亡6年“内心很阿杂”
2018-04-26 14:48联合报 记者刘星君╱即时报导
屏东县东港男子林进龙被指控9年前接到友人林金群从菲律宾打越洋电话,托他
到码头一艘进港渔船上代领3台DVD,因为机台内夹藏近6公斤的海洛因砖,林进
龙被卷入走私毒品判刑18年定谳;林进龙不甘受冤屈,逃亡5年,去年透过冤狱
平反协会协助声请再审获准,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判林进龙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林进龙在2012年判处18年有期徒刑后,林进龙展开逃亡,高雄高分院准予再审
后,撤销通缉;林进龙受访说“我很不愿意进去关,我就是没有做”,他说,
这段期间“人家看电视,我是看监视器,过着惊吓日子”。这几年在外面流浪
,内心很“阿杂”(闽南语烦闷的意思),也有想说不如跳楼,后来又想,万
一真的跳楼死了,子孙都会流传,是不是真的运毒自杀,才提出勇气到现在,
“感谢正义法官大人,给我机会,让我再审,还我清白,未来继续打拼,一步
一步重新开始事业”。
全案在2009年5月发生,刑事局侦八队侦破渔船走私毒品,菲国台商林金群与
男子谢龙宗伙同绰号“阿超”男子,将在菲律宾购买近6公斤海洛因砖16块夹
藏3台DVD内,封箱后在其上书写“林进龙XXXXX转交阿凤XXXXXX”,再将纸箱
托给前往菲国卸渔获的“得利10号”船长陈火盛载回台湾。渔船进港后林进龙
接到通知,叫儿子到码头取回纸箱,再联络谢龙宗妻子赵凤珠到来家里取货,
当场被埋伏警方逮捕。检方侦查后依运输一级毒品重罪起诉林进龙等4人。
高雄高分院再审后改判无罪理由,再审提出新事证。判决指出,海洛因运输来
台,由林金群负责,林金群当时因案诈欺案关押在菲律宾监狱,未能返台,合
议庭审理,林金群到庭证称“麻烦林进龙帮忙代为领取DVD机台纸箱,没有将
纸箱内藏有海洛因告诉林进龙”合议庭采信其证词。
判决指出,再审提出2009年5月通联纪录,林进龙在2009年5月18日林金群将毒
品交给陈火盛,渔船载回台,才开始接到林金群来电,在此之前,未发现林进
龙与林金群或其他共犯有联络,若共犯曾谋议运毒,理当在犯罪期间联络频繁

判决指出,林进龙接获陈火盛通知船只入港,不是自己前往领取,而是指示儿
子领取,领回后,任意放屋外,若知道内藏海洛因,理应自己领取并放屋内隐
密处特别保管才合理。
合议庭认为,林进龙与林金群是认识40年的朋友,对于突然来电拿DVD机台转
交他人修理,本于朋友间信任,也未曾听闻其有毒品前科,认为是举手之劳才
答应,不能就此论定林进龙应具有一定警觉程度,可怀疑DVD纸箱内藏毒品。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10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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