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verli (想睡)》之铭言:
: 2017.xx.xx 杨泮池卷入论文造假风波,在台大校务会议中宣布不续任台大校长
: 2018.01.05 [新闻] 管中闵获选台大新校长 教育部:盼成高教领头羊
: 2018.01.06 新闻幕后/台大校长爆冷 管中闵两轮都最高票
: ↑
: 19天没任何事情
: ↓
: 2018.01.24 PTT八卦版暴挂 #1QQ4ZAZ9 https://i.imgur.com/ki7f5Mc.jpg
: 民进党立院党团认为台大校长遴选作业在相关资讯揭露上有待厘清
还原一下主决议的脉络,
主要是在高教的预算讨论时提到大学的法人化和校长聘用程序的疑虑,
先前已经被监察院纠正过。
本案由国民党的陈宜民委员和时代力量的黄国昌委员提出讨论,
当时教育部的回应是请遴选委员会澄清,最后柯志恩委员提到建请做专案报告,
并由民进党党团提出主决议。
所以台大校长的聘任争议,其实是国、民、时代都觉得有疑虑,
只是最后被不同政党拿去做政治操作罢了。
https://goo.gl/CWK5kG (p.34开始)
立法院第 9 届第 4 会期第 1 次临时会党团协商会议纪录
时 间 中华民国 107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三)9 时 37 分至 19时 42 分
地 点 本院议场 3 楼会议室
主 席 苏院长嘉全
...(前略)
...
黄委员国昌:因为刚好处理到高教的问题,我想请教一下部长,我在委员会也公开质询过
高雄医学大学董事会违法的事情,监察院已经提出纠正了,我问你们接下来打算怎么处理
,你告诉我说会组一个调查小组。...
主席:请陈委员宜民发言。
陈委员宜民:我想接续黄国昌委员方才提的问题。但在此之前,我想先提一下大学法,你
们认为还没有到修法的地步,但不容否认的,我们是有看到很多的状况,不管是公立大学
校长的遴选、阳明大学校长的遴选,甚至是私校法的部分,也是没有规范到私校,尤其私
立大学校长的遴选,都没有规定到,如此在在显示大学法是有修法的必要,尤其是校长遴
选的部分,整个SOP 都不清楚。再来,陈处长之前就曾到我的办公室来解释、说明,阳明
大学校长之所以由一位副教授来担任,是因为 102 年的一个函释,一个小小的函释,甚
至也解释不清楚民国 102 年那个函释是谁主持的会议所做出来的,一个函释的东西竟然
就可以凌驾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事实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中有提到大学校长的任用资格
,第一,中研院院士;第二,大学教授;第三,相当于教授。如果副教授可以担任校长候
选人的话,则为何第二点大学教授的部分,不直接将其放宽为“大学副教授以上”呢?而
且规定相当于教授,这指的应该是中研院这些研究员吧!也就是没有适用教授升等办法的
这些机构,其人员才有可能来做大学校长的候选人。连处长在条文的解释上,都放宽到什
么都可以,这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既然如此,助理教授也可以了,只要从国外回来拿到
博士学位 8 年以上者都可以?我觉得这会让学校受到伤害,更别提监察院已经开始启动
调查,请问调查结果出来了吗?也没有!结果都还没有出来之前,你们就急于通过,让这
位副教授去当阳明大学校长,其实很多阳明大学的师生都觉这件事情是会让阳明大学遭受
到二次的伤害。
再回头谈高雄医学大学的状况。私校法修了半天,完全就是还在那个地方,第一个会期我
们就说要修私校法,而私校法中对大学校长有任何的明文规定吗?包括 SOP 该什么走、
评选委员如何产生?结果高雄医学大学遴选委员是谁产生?是董事会产生的,然后又黑箱
作业地选出这样一个校长,这能够服众望吗?刚刚黄委员也提到,你们高教司表示要下去
调查董事会的状况,但怎会把学生连署的名单也交给董事会呢?而且王育敏委员的这个案
子也提到,高教司就攸关学生权益、校园民主的大学法,应该要提出修正草案及评估报告
,结果部长现在又说大学法没有修法的必要,这其实是会让大家非常的失望。最后,台湾
大学也是一样,台大校长遴选出来后,结果有所谓 conflict interest 的问题,这个利
益的冲突是发生在有一位遴选委员,其实跟选出来的管中闵校长是同属于一个董事会,即
两位都是董事,且其中一位还是副董事长。像这样的状况也显示出大学法修法 SOP 的重
要性,因为光是候选人,在进行资格认定的时候,请问是不是应该表列他曾担任过哪个机
构、机关或是公司的董事?但这些完全都没有在大学法表示出来,包括整个的 SOP 都没
有,当然就会出现后来的争端。阳明大学也是如此,他们也没有要求候选人要提出来在哪
个公司担任董事,所以才会发生郭旭崧校长选上了阳明大学的校长之后,在就任的前一天
才跟遴选委员会的召集人一起辞掉某个生医公司的董事。也就是说,校长及遴选委员会的
召集人都同一个生医公司当董事,而且两个人都在 12 月 28 日、校长上任的前一天辞掉
董事的资格。阳明大学就是如此。台湾大学的遴选委员蔡明兴看到这个状况,他有请辞遴
选委员吗?没有请辞遴选委员。同样地,阳明大学有这样的状况,召集人有请辞吗?这些
都是 conflict of interest 的问题。今天不管是国立的大学、私立的大学,都有这种校
长遴选不公、SOP 不够清楚的状况,你们人事室陈处长来报告的时候表示,102 年的函释
就已经放宽了。如果一个函释就可以放宽,你们今天为什么不用函释把私校法里面校长到
底该如何产生好好来规定一下?对于这些事情,教育部责无旁贷,必须好好处理,否则就
有失大众对教育部的期待。
主席:好,谢谢。请曾委员铭宗发言……
柯委员建铭:等一下,陈宜民委员,你的意思是管中闵要重选,是吗?
主席:让他讲。
曾委员铭宗:没有这个意思啦!
陈委员宜民:我们尊重教育部,但是我把这种状况报告出来,所以教育部应该要有回应。
…(中略)
(p.39)
潘部长文忠:主席,首先我先针对陈委员方才提到的一个观点,因为刚好对接到柯(志恩)委
员的问题。应该是说法人化这件事情不会在大学法的修法立刻作处理,但现在因应大学法的
检讨,有必要去做检讨修法,因此我要说的是大学法会修,只是这个阶段的修法不会马上去
碰触法人化的问题,在此报告加以厘清。另外,针对委员刚才所提到高医大部分的问题,我
们教育部确实已经组成调查小组,该小组也包含外部的委员,并经过多次调查,目前整个调
查结果已经做整理,整个整理的结果也在调查小组当中逐一的做确认。当时之所以还没有进
一步把他公布,是因为教育部曾受到监察院的纠正,并将正式回应,所以马上就会对外把这
整个调查的结果加以公布。至于公布的内容包含董事的资格及任用,这些都有非常明确的处
理。
...(中略)
(p.43)
柯委员建铭:交通大学科技与法律学院院长投票遴选结果产生了,但校长迟迟不批!这问题
部长无须马上回答,只是我想部长可以关心一下到底发生什么事。
黄委员国昌:第二,我想再确认一下部长的意思。整个社会都很关注台大校长遴选弊端,
台大是学术界龙头,竟出现如此丑闻,我想教育部一定要处理好。我知道院长为了体恤院
内同仁有时间处理提案,所以有些默契存在,我尊重,也可以理解。不过对于最近才发生
的重大事件,我必须做个反映,特别是台大校长遴选这件事。为什么台大人事室从一开始
就隐匿管中闵担任独董的资料?我想这件事台大人事室一定知道,为何没有告诉遴选委员
会?而遴选委员会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这种刻意隐匿自己从大财团领取高额薪水的
独董,有资格担任台大校长吗?对此,部长可否在此承诺:在相关争议没有厘清前,教育
部绝对不会核定管中闵出任台大校长;在所有争议没厘清,没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前,教
育部会先挡下这件事。可以吗?因为我刚刚从部长的回答看不到明确的决心与态度。
潘部长文忠:我刚才有特别提到,阳明大学也曾在遴选过程有资格待厘清的问题,这是发
生在之前的事情,后来教育部就要求遴选委员会要就实际上校长的任用资格去做确认,当
时原本预定 12 月 1 日上任,但是必须先确实厘清后,教育部才能进行后面的核定。目
前台大进行的与阳明大学会是同样的程序,不会因人而异、因校而异。对于这个部分,目
前是教育部请学校去进行厘清的过程,等到他们厘清并回复确实之后,我们才会进行后面
的程序,所以在时程或其他各方面,还是要等厘清之后才能做后续处理,这是教育部处理
这件事情所抱持的态度与过往的立场。
张廖委员万坚:所以没有 2 月 1 日一定会上任的……
潘部长文忠:这要看厘清的速度。
...(中略)
柯委员志恩:对,我们刚刚提到有关大学法的问题,要请他们来进行专案报告,这是我们
比较关切的,大学法的部分要来专案报告。
柯委员志恩:修法要专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