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功德。
还真的做功德逆。
是权利也是义务,
干0粮那有没有车马费,
被点名不想去也不行喔操。
这种扰民政策不就是公审的概念吗?
原来现在媒体办案的概念还想正大的偷渡到法律上面。
到时候就会不只教招有人要唉。
连法院审判也有人要唉了。
真的干0粮咧87法案。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不懂法律可当“国民法官”论罪量刑不再由职业法官独断
: 3.完整新闻内文:
: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司法院函送的“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未来刑事重案的论罪量刑
: ,不再只是由职业法官论断,人民的意见也被纳进来。草案规定,最轻本刑为有期徒刑七
: 年以上之罪,及故意犯罪因而致人于死的公诉案件,第一审地方法院均应行“国民参与审
: 判”。国民参与审判法庭,由职业法官3人及“国民法官”6人所组成,共同进行审判。
: 这项草案引进“国民法官”及“备位国民法官”。国民参与审判的案件,除6位国民法官
: 之外,另有备位国民法官,于国民法官不能执行其职务时,依序递补。
: 草案规定,凡年满23岁、在地方法院管辖区域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 具高中职以上或同
: 等学力之国民,均具有担任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的积极资格。未来将由地方法院管辖
: 区域内之直辖市、县市政府依规定制作“候选国民法官初选名册”,审核消极资格并造具
: “候选国民法官复选名册”备用,法院受理适用案件后,再自复选名册中抽选个案所需人
: 数的候选国民法官,通知于选任期日到庭。
: 年满23岁国民有担任国民法官的权利与义务,草案规定,候选国民法官无正当理由不到场
: 或虚伪、拒绝陈述,得处6万元以下罚锾。
: 草案还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选任为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总统、副总统;各级政府
: 机关首长、政务人员及民意代表;政党党务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警察;法官或曾任法官
: ;检察官或曾任检察官;律师、公设辩护人或曾任律师、公设辩护人等。
: 国民参审案件的评议采秘密进行,要判被告有罪必须“包含国民法官和职业法官在内达3
: 分之2以上”同意;也就是说,一旦3名职业法官都认为无罪,即使6名国民法官皆认有罪
: ,也无法判决有罪;至于科刑评议,则采9名法官过半数意见决定。
: 草案规定,国民法官有守密义务,若有妨害司法公正、泄密,法院可裁定解任;泄漏国民
: 法官个资可处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0万以下罚金;国民法官收贿,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 有期徒刑,得并科200万以下罚金;行贿国民法官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 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 另外,因应国民法官不具法律专业与审判经验,规定国民参与审判案件,检察官起诉时不
: 得将卷宗及证物一并送交 法院,即“卷证不并送”,也就是所谓“起诉状一本主义”,
: 起诉后只会有一张起诉书记载被告所犯罪行。
: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草案后,将由行政及司法两院会衔,函请立法院审议。行政院长赖清德
: 表示,这项草案是为回应司改国是会议决议,推动国民参与刑事审判,由国民法官亲自参
: 与全程审理程序,并与职业法官立于平等立场,相互讨论评议,进而形成最终决定,以彰
: 显国民主权理念及涵养公民责任。
: 赖清德表示,借由国民参与,可提升司法审判的透明度,增补法院判断的视角与内涵,从
: 而增进人民对于司法的信赖。他请法务部与司法院及立法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 。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udn.com/news/story/7321/3082945
: 5.备注:
: “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全文:
: https://www.slideshare.net/OpenMic1/20180412-11189
: https://www.slideshare.net/OpenMic1/201804122190-httpsgoogltjav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