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案 教育部强调:绝无故意延宕 “近日一定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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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1 21:41联合报 记者冯靖惠╱即时报导
教育部迟不核定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人事案,管中闵今天发表声明,重话指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使台大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对此,教育部表示,公务员依法行政,必须厘清所有争议,教育部绝不会故意延宕或在行政作业上有任何迟延,“很快在近日内做适法性处理。”
至于“适法性”处理,是否也可能驳回管的聘任案?教育部人事处长陈焜元回应,适法性处理本来就有各种不同角度。如果没有法律上的问题,就必须要聘任,如果有法律上的瑕疵,是否足以做不聘任的处理,这些都要依照教育部掌握的事证资料去判断。
管中闵的义务律师团引用大学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认为教育部三月十八日前未核定人事案就违法,陈焜元回应,大学法第九条第一项的立法意旨是,大学校长因故出缺两个月或是任期届满前十个月,学校要组遴选委员会,让新校长顺利产生,主要要求的对象应该是学校。
陈焜元强调,管案涉及到的法律或实务问题相当复杂,教育部各单位一直都是战战兢兢处理,加上行政单位有一定的作业程序,应该要给教育部合理的时间去检视,我们绝对不会怠惰。
清明节前是否会有结果?陈焜元说,“近日一定会有结果,但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因为不同事件有不同的发生点,大家对意见上的处理要很仔细,也开过许多会议,逐一厘清确认。
聘任案的公文,是否出了人事处?陈焜元说,“这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教育部非常仔细审慎处理问题。
至于管的声明中要求教育部及相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陈焜元说,公务员就是依法行政,处理程序上应确实稳当,进行适法性监督,否则其他有不同看法的人也会觉得教育部处理不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