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用柯粉和柯黑来分,但是我很好奇一直提五大案的人是不是都不知道什么是“签约
”这两个字的含义!
签约用正常人都可以理解的说法:“双方协定了某一件事情,然后双方都需要遵守这协定
,不然就是违约,需要付出一定的损失。”
五大案目前是签订“合法但是不合理”的约!
所以说有四大案,柯市府用重新协定的方式解决了,虽然不可能拿回全部的利益,但这样
也算是解决问题了。“虽然讨厌柯的人不这么认为”
回到巨蛋案,只会用“拆和不拆两种分法的人”,可以说明你们怎么想的吗?
前提1:“远雄不想重新协定”
前提2:“远雄目前是合法的,虽然他没有按图施工”
前提3:“远雄不是好心的商人,可以白白浪费几百亿”
要拆,在远雄合法和远雄没有要白白损失百亿元的前提下,市府很有可能会输,到时候赔
钱的人是柯文哲一个人,因为议会不会出钱。
不拆,远雄没有按图施工和不想重新协定的前提下,不可能平白无故让他把商场盖好,让
远雄大赚钱、市府亏钱。
而且目前大巨蛋的审核机构也是中央政府,如果蔡政府要让他盖,就快点让他通过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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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阵子也是半个文资人,觉得遇到的每个团体每个人都很有见解,但是他们太聪明了
“所以他们认为对的事情,只能要别人认同他们,不能跟他们互相讨论”“他们认为对的
事情,没有折衷方案这个选择,只有完全赞成他们这个选择,不然你就是对立方”
唉唉唉,台独、护树的前辈们,你们把有可能站在一起的人全部赶跑的现在,真的有比较
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