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侵偷拍淫片害准新娘被休 李宗瑞再判赔200万

楼主: svmaXk (SvMax)   2018-03-20 21:36:09
【裁判字号】 102,侵上诉,382
【裁判日期】 1030902
【裁判案由】 妨害性自主等
【裁判全文】
又经原审勘验“S”资料夹内档名“Video12”之档案,勘
验结果如附表八所示,有原审之勘验笔录在卷可佐。由上
勘验结果可知,于录影刚开始时,甲7身着深色露背洋装,
背对镜头,侧躺于床上。被告低头拉扯覆蓋甲7腹部的洋装
,甲7发出“ㄣ”的声音,并抬起左腿,被告观看甲7一眼后
,用双手拉扯覆蓋甲7臀部的洋装,以右手指伸向甲7臀部下
方,左手抚弄自己的阴茎,并不时地转头看甲7。被告用手
抚弄甲7的乳房后,将甲7的洋装向上拉覆蓋于甲7右手上,观
看甲7一眼后,低头朝向甲7下体方向,再挺起上半身,用双
手脱甲7的内裤,观看甲7一眼后,被告下床打开衣柜拿出一
件黑色短袖上衣后,回到在床铺,用双手将甲7黏贴卫生棉
的内裤完全脱去,丢在地下,并拉扯甲7的胸罩,用右手抚
弄甲7的左乳房,甲7闭眼仰躺于床上,开始脱甲7的胸罩,甲7
并无任何身体反应或动作。被告将甲7的胸罩完全脱去,置
于床上,甲7双乳裸露,被告用双手将甲7的洋装向下拉扯,
双手搓弄甲7的双乳与乳头,甲7仍闭眼仰躺于床上。被告以
右手持阴茎,将阴茎往下压,插入甲7的下体,双手支撑床
铺,身体前倾,甲7发出“ㄨ”的声音,双腿数次往上抬后
放下,被告持续以阴茎插入下体的方式为性交行为,甲7闭
眼、仰躺,抬高双腿置于被告腋下处,滑落于被告左大腿
上,再抬高置于被告腋下处,被告持续以阴茎插入下体的
方式为性交行为,甲7数次发出“ㄣ”的声音,至此(即录
影时间04:04前),于镜头拍摄甲7眼睛时,甲7均闭眼等情
,足见甲7于被告帮伊脱内裤、胸罩、拉甲7之洋装时,均无
配合脱衣之动作,若甲7事前同意与被告为性交行为,且意
识清楚,衡情,甲7当会主动脱衣或配合被告脱衣,岂有让
被告独自脱伊衣物之理?且被告低头拉扯覆蓋甲7腹部的洋
装,甲7发出“ㄣ”的声音,并抬起左腿,被告观看甲7一眼
后,始用双手拉扯覆蓋甲7臀部的洋装,显见被告深怕甲7清
醒,若甲7事前同意与被告发生性交行为,被告何须如此?
又若甲7果真事前同意与被告性交,甲7当会告知被告伊正值
生理期,以确认被告是否介意,避免被告于性行为过程中
始得知伊正值生理期而扫兴,然由如附表八之勘验结果可
知,被告系于脱掉甲7之内裤时,发现甲7之内裤黏着卫生棉
,始知甲7正值生理期,然后其才拿黑色衣物垫于甲7臀部下
方,此亦可从被告对甲7说:“而且你那个来了,对不对?
”,甲7回称:“我那个来,你怎么敢放进来”等语得到佐
证,益足征甲7并未事前同意与被告发生性交行为。况依附
表八之勘验结果可知,被告与甲7性交结束后,于影片时间
07:53时,甲7质问被告“你不可以这样,喝醉的时候强暴
我”,被告向甲7说“你强暴我好不好,你怎么这样子,你
这么不负责任”;于影片时间09:49时,甲7质问被告说“
你不可以这样”,被告向甲7说“好,我知道,明天明天跟
妳讲好不好”,甲7向被告说“我不想等了”,被告向甲7说
“妳刚刚强暴我”;于影片时间15:41时,甲7向被告说“
我又不是那一种会跟人家乱来的人”,被告向甲7说“对不
起”等情,若甲7果真事前同意与被告发生性交行为,被告
于甲7质问时,其只需向甲7解释其与甲7何时已讲好要返回其
云顶大楼住处发生性交行为即可,其何须对甲7说“你强暴
我好不好,你怎么这样子,你这么不负责任”、“妳刚刚
强暴我”、“对不起”等语,由上可知,被告辩称其和甲7
系合意性交云云,显不足采。
2、被告是否利用甲7精神状态陷入与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
陷相类之情形,不知抗拒而对甲7乘机性交?
(1)由附表八之勘验结果可知,被告用双手将甲7黏贴卫生棉的
内裤完全脱去,并拉扯甲7的胸罩,用右手抚弄甲7的左乳房
,甲7闭眼仰躺于床上,开始脱甲7的胸罩,甲7并无任何身体
反应或动作。被告将甲7的胸罩完全脱去,置于床上,甲7双
乳裸露,被告用双手将甲7的洋装向下拉扯,双手搓弄甲7的
双乳与乳头,甲7仍闭眼仰躺于床上。被告以右手持阴茎,
将阴茎往下压,插入甲7的下体,双手支撑床铺,身体前倾
,甲7发出“ㄨ”的声音,双腿数次往上抬后放下,被告持
续以阴茎插入下体的方式为性交行为,甲7闭眼、仰躺,抬
高双腿置于被告腋下处,滑落于被告左大腿上,再抬高置
于被告腋下处,被告持续以阴茎插入下体的方式为性交行
为,甲7数次发出“ㄣ”的声音,至此,于镜头拍摄甲7眼睛
时,甲7均闭眼等情,而女性之乳房乃身体隐私部位,乳头
则为身体之敏感部位,衡情,女性若意识清楚,且同意与
他人发生性行为时,当该他人抚弄该女性之乳房及乳头,
该女性应会与该他人有所互动,并有生理反应;女性若意
识清楚,惟不愿意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时,当该他人抚弄该
女性之乳房及乳头,该女性必会有所反抗。然被告以双手
抚弄甲7之乳房及乳头,甲7竟无任何身体反应或动作,足见
甲7当时精神状态已陷入与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相类
之情形,不知抗拒。又被告以其阴茎插入甲7之阴道而性交
得逞,性交过程中甲7均躺于床上,其间除因性交刺激所生
之自然生理反应,例如轻微移动腿、呻吟等情形外,甲7并
无任何自主性动作或与被告互动之情形,益足认甲7于前揭
性交行为时之精神状态应系陷入与精神、身体障碍、心智
缺陷相类之情形,不知抗拒。辩护人辩称,依原审勘验笔
录,于性行为之过程中,甲7有发出声音、移动腿等,显非
陷入无意识,或对外界事物完全无反应之状态云云,显不
可采。又证人甲7业已明确证称,伊未同意与被告发生性交
行为,伊亦不清楚有无与被告性交,但伊问被告,被告说
没有等语,综上足认被告系利用甲7之精神状态陷入与精神
、身体障碍、心智缺陷相类之情形,不知抗拒,而对甲7为
性交行为。
(2)被告辩称:其与甲7性交过程中,甲7有睁开眼,甲7并非无意
识云云,而依附表八所示之勘验结果可知,被告对甲7性交
时,于录影时间04:04之时点,甲7因手机声响起而睁开眼
睛,被告暂停动作,关闭手机声后,甲7闭上眼睛等情,然
被告对甲7性交时,手机声虽唤醒甲7,甲7亦睁开眼,惟此时
甲7之意识尚处于模糊状态,盖细绎其后被告与甲7之对话可
知,甲7竟询问被告说“你是谁”,被告回答“Justin”,
若甲7当时意识清楚,岂会连和谁性交都不知?又甲7复询问
被告“你有没有戴套”,被告回答“有”,甲7再问“你有
戴套吗?”,被告说“有啊”等语,若甲7当时意识清楚,
岂会无法分辨被告是否有戴保险套?岂会于被告回答“有
”,还继续再问一次?足征当时甲7之意识尚处于模糊状态
。此亦可从被告与甲7性交完成后,甲7意识逐渐恢复而质问
被告:“你不可以这样,喝醉的时候强暴我”,被告答以
:“你强暴我好不好,你怎么这样子,你这么不负责任”
,甲7称:“我是真的喝醉了”,被告称:“那你又说好?
”,甲7称:“我没有,我没有说好”、“我那个来”,被
告称:“我知道,对不起”,甲7称:“你不可以这样”,
被告回以:“你刚刚强暴我”,甲7复称:“我不相信,你
给我喝什么?”、“为什么我会这样”、“不可能”、“
我不可能喝两个很多水的酒,会变成这样”、“我不是那
一种人”等语,被告称:“你在这边喝两杯水,就说你要
睡觉了,我们就抱在一起”,甲7复称:“你这样子我很难
过”、“我又不是那一种会跟人家乱来的人”,被告答以
:“对不起”,甲7称:“你这样子我会很痛苦”、“你很
贱”、“我可以揍你吗?”“我没有和你抱在一起”、“
我起来了,你插到我里面”、“我有男朋友”、“我不是
会跟别的男生发生关系的人”等语,情绪甚为激动与沮丧
,并与被告发生争吵,直至录影结束,甲7仍在质问被告等
情得到佐证。由上可知,虽然被告与甲7性交过程中,甲7曾
说:“好舒服,坏坏”、“你闹我”、“喜欢”等语,然
此应系甲7意识不清时,因性交行为产生之生理反应而被动
回应被告询问之回答,尚难以此认甲7当时已意识清楚。况
如前所述,于录影时间04:04前,甲7之精神状态陷入与精
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相类之情形,不知抗拒,被告利
用之,以其阴茎插入甲7之阴道内,对甲7为性交得逞,被告
一着手于乘机性交之行为,即已侵害甲7之性自主决定自由
权,即应视既遂与否,论以乘机性交既遂或未遂之罪责,
故无论甲7在录影时间04:04之后是否已稍有意识,仍无碍
于被告之前已对甲7乘机性交既遂犯行之成立。故辩护人前
揭辩解,实不足采。
【裁判字号】 102,附民,263
【裁判日期】 1030902
【裁判案由】 妨害性自主等
【裁判全文】
台湾高等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02年度附民字第263号
原判决认定原告丙7与被告系合意性交,惟查:
1、原告丙7在被告性侵害之过程中,被告频频问道:“喜不喜
欢?”,原告丙7固然答称:“喜欢”、“你闹我”、“你
有没有戴套”…等语,惟被告对原告丙7为性交行为之前,
原告丙7确实处于昏睡状态,倘两造事前已有性交之合意,
被告何须趁原告丙7昏睡之际进行性交行为?
二、被告答辩:
(一)关于原告丙7主张被告侵害其性自主权(身体权、贞操权)
部分:
1、按附带民事诉讼之判决,应以刑事诉讼判决所认定之事实
为据,刑事诉讼法第500条前段定有明文。
2、查有关原告丙7主张被告涉嫌对其施以妨害性自主犯行,就
本件刑事诉讼部分,迄今卷内所得凭依之证据,仅有原告
丙7之供述及扣案档名为“○(丙7之名)”之影片,且如历
次刑事答辩状所述,于整体性交行为过程中,被告数次问
原告丙7“舒不舒服”、“喜不喜欢”,原告丙7有回答“好
舒服,坏坏”、“你闹我”、“喜欢”等语之情形,且于
性交行为结束后,被告即趴在原告丙7上半身亲吻原告,原
告丙7则有将双手放在被告颈部后方与被告接吻等动作,且
性交行为时,原告丙7听闻手机铃声犹有睁眼并转头向手机
处数秒等反应,可知原告丙7本即为意识清醒,并非如因酣
眠、泥醉而精神障碍、极力抵抗被告对之为性交然不能抗
拒之情形。是原告丙7之性自主决定权自始并未受到侵害,
所主张被上诉人对其为乘机性交犯行云云,并非可采。
3、综上,被告并未故意不法侵害原告丙7之性自主权,致生其
损害之情事存在,原告丙7就此部分向被告请求损害赔偿,
并无理由。
肆、原告丙7部分:
一、附带民事诉讼之判决,应以刑事诉讼判决所认定之事实为据
,刑事诉讼法第500条前段定有明文。查本院认定被告基于
乘机性交及妨害秘密之犯意,于99年11月27日上午6时49分
许,未得原告丙7之同意,无故开启预先安装于电脑桌前之不
详录影设备,以录影之方式窃录其将对原告丙7性交之非公开
活动及原告丙7身体隐私部位,再利用原告丙7因不胜酒力而精
神状态陷入与精神、身体障碍、心智缺陷相类之情形,不知
抗拒,一边脱掉原告丙7之衣物,一边抚摸原告丙7之乳房,于
其脱掉原告丙7之内裤时,其发现原告丙7正值生理期,惟仍不
改其意,先以黑色衣物垫于原告丙7之臀部下方后,再以其阴
茎插入原告丙7之阴道内而为性交得逞。被告以前揭方式拍摄
其与原告丙7性交之非公开活动及原告丙7之身体隐私部位之影
片1部,并将前开影片储存于其所有之HP电脑内等情,业据
本院以102年度侵上诉字第382号刑事判决被告对原告丙7所为
,系犯刑法第225条第1项之乘机性交罪、修正前刑法第315
条之1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前揭二罪为想像竞合之裁判上一
罪关系,从一重论处乘机性交罪),并判处被告有期徒刑4
年10月之刑度在案,此有本院102年度侵上诉字第382号判决
书可稽,是被告前揭乘机性交、妨害秘密等事实,堪以认定

三、查被告对原告丙7乘机性交之行为,自属侵害原告丙7之贞操权
,又被告窃录其对原告丙7乘机性交之性交过程及原告丙7身体
隐私部位之影片,自属侵害原告丙7之隐私权,原告丙7精神上
因此受有痛苦,堪予认定,是原告丙7依前揭规定请求被告赔
偿伊所受非财产上之损害,应属有据。斟酌原告丙7于案发当
时正就读大学,并未就业,本件案发后因无法承受压力而办
理休学;102年曾担任安亲班老师,月薪约3万元。目前已婚
并育有一子,辞职在家照顾孩子,未有工作及收入。
※ 引述《joyfound (羊)》之铭言:
: 苹果 https://goo.gl/vNmPBu
: 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对20名女子偷拍、性侵,其中代号H的被害女子2011年间被李约到夜
: 店喝酒聊天,后来H女喝了李男递给她的水竟失去意识,被李带回住处性侵并偷拍过程,
: 2013年李案爆发后,影片外流,H女的男友看到影片无法释怀,两人婚事因此告吹。高院
: 2014年判李须赔偿H女175万元,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一审今天加码判李须赔偿200
: 万元。可上诉。
: 依据前审判决,李宗瑞与H女是朋友关系,2011年5月21日晚间,李以失恋心情不好为借口
: ,邀H女到台北市信义区“Spark”夜店喝酒聊天,H女喝2杯香槟后想回家,李却将她随身
: 包包抢走,不让她离开,并一再说服说他的司机已在门口等,可送H女回家,H女只好答应
: 让他送,但离开前喝下李递给她的一杯水,竟失去意识。
: 判决指出,H女自称从小功课优异,自律甚严,平日根本不常进出夜店,深知自己酒量底
: 线,绝不会让自己喝醉,没想到李宗瑞竟利用她对他信任,以失恋为幌子设局性侵。
: 2013年10月,H女的男友经由朋友告之,惊觉网络上流传的李宗瑞偷拍影片中,竟有一名
: 被害人是H女,男友立刻把H女叫回家看影片,质问她怎么会这样,虽然H女解释当时失去
: 意识,但男友不相信,两人原定隔年要结婚,男友实在受不了这件事,决定分手。
: H女接连遭遇巨大打击,严重忧郁想轻生,因此辞去工作,向李求偿200万元。李宗瑞虽辩
: 称H女与他合意性交,过程中还说“舒服”,但法官认定李趁H女意识不清无法抗拒时性侵
: 、偷拍,2014年判他须赔175万元。
: 李宗瑞案20名被害女子中,有18名被害人提告求偿,法院先前已判李男须赔偿其中9人共
: 1225万元确定;此外,高院更一审日前另针对代号C9等6人求偿部分,判李须赔6人各175
: 万至255万元不等,合计1325万元,将来若就此判决确定,连同本案共须赔偿18女子2750
: 万元。
: 刑事部分,法院先前针对11名被害人部分,依妨害秘密罪、乘机性交罪判李宗瑞应执行20
: 年徒刑定谳,李服刑中。至于另9名被害人部分,高等法院更一审去年合并判李39年2月徒
: 刑,目前由最高法院审理中。(丁牧群/台北报导)
作者: irumina   2018-03-20 21:37:00
法律系真厉害
作者: bibico0206 (卜鼻卜)   2018-03-20 21:37:00
甲7是?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8-03-20 21:37:00
甲7? 是还有乙9 丙8 丁10 的意思吗
作者: yauaia (低调........)   2018-03-20 21:38:00
看得很仔细@@
作者: gordon0799 (cindy我老婆)   2018-03-20 21:40:00
等一下 不要动
作者: fishouse (new hand)   2018-03-20 21:41:00
怎么看都像合意性交啊==
作者: ky33237 (/-朕-/)   2018-03-20 21:42:00
母猪也要贞洁牌坊喔?
作者: Matsuzaki (浩司君)   2018-03-20 21:43:00
X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turtlebj4 (forthebetterlife)   2018-03-20 21:44:00
这判决书写的好像官能小说一样XDD
作者: tenka92417 (不识庵宗心)   2018-03-20 21:45:00
眼睛不是有张开来看手机吗?
作者: ABC610478 (小朋友不来)   2018-03-20 21:47:00
厉害
作者: danyoung0616 (进击的药师)   2018-03-20 21:48:00
自律甚严 很少进出夜店 干 拎北不信
作者: fbi258ghost (潜水鬼)   2018-03-20 21:49:00
这样应该是那部了,蛮长的
作者: Nravir   2018-03-20 21:54:00
打字的好辛苦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鸟!)   2018-03-20 21:55:00
甲7碗
作者: sluttervagen   2018-03-20 21:55:00
干根本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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