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瑞德:我告乡民是为了保障各位言论自由

楼主: cirin (Cook)   2018-03-18 22:49:15
立法委员可不可以修订一条刑法法条阿
滥用提告罪
若提告人用文字或影音发表提告声明,于发表提告声明后一个月内为提出告诉
应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罚金
立法理由
就是为避免提告人滥用司法资源,若扬言提告人不在发表提告言论一个月内
提出告诉,则提告人应被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罚金.
※ 引述《lunli924 (馄饨)》之铭言:
: 王瑞德阐述告乡民的心路历程,
: 乍看之下可能是对乡民不好,
: 但实际上并不是,其实他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的言论自由!
: fb连结: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760433420680307&id=100001409972001
: 我是跟李敖学告人的!
: 为了保障每个人而非特定人的言论自由!
: 骂我是嘉义之耻和妓男人渣的两位,毫无悔意,因为辱及我的故乡,并诬指我从事应召业丶牛郎店,还说我是人渣,对你们两位我就不好意思了!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8-03-18 22:50:00
又一个柯粉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8-03-18 22:52:00
当然不可能啊 最常被骂的职业之一 最好会立这种法
作者: hanklun (Hank)   2018-03-18 22:53:00
以前爱用的说法是"保留法律追诉权",后来大家都知道那是屁话兼废话以后才慢慢变成这个模式的
作者: zebra7   2018-03-18 22:57:00
又一个智障柯黑
作者: dostey (Dos)   2018-03-18 22:57:00
柯粉 =8+9大学生+亲民党众们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8-03-18 22:59:00
柯黑就是一群反串 真实身份是柯粉 嘻嘻
作者: kamichu (ichigo)   2018-03-18 22:59:00
这样就不能嘴了 只能真的告下去 很多人会崩溃有时候气头过了就不告了 逼得人告 真的很好笑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18-03-18 23:12:00
这样名嘴活不下去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8-03-18 23:22:00
法学素养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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