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污水下水道工程活埋工人 包商未设挡土墙判6月徒刑
桃园市水务局发包的污水地下道BOT计画案,去年4月在芦竹区发生工安意外,承揽的荣富
公司未依规定设挡土墙,导致土石两度崩塌,刘姓工人惨遭活埋送医不治,荣富被依职安
法开罚10万元,张姓负责人、陈姓工地主任各被判处6个月。
检方调查,荣富公司为污水下水道BOT案下游承包商,张姓负责人在2016年12月得标后,
负责芦竹区污水管线工程第一期扩增工程,现场由陈男担任露天开挖及挡土支撑作业主管
,且依规定垂直开挖深度达1.5公尺就应设挡土支撑避免崩塌。
但去年4月施工期间,由于污水管必须穿越自来水管下方,怪手已经将管沟挖到深达2.7公
尺,陈男在做管线衔接时,另名刘姓工人(56岁)则从污水管深度1.6公尺处,以移动梯
要走过去帮忙,未料突然发生2次土石崩塌。
刘遭到大量土石掩埋,陈则摔落所幸只有轻伤,消防到场后紧急开挖,但刘全身被石块、
泥土重压,全身多处骨折送医后仍因窒息并呼吸衰竭死亡;劳检单位当时也介入调查,并
勒令现场停工。
法院认为,张姓负责人明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1.5公尺,却未设挡土墙违反职业安全卫生
法,在现场的陈姓主任也未尽督导之责,依过失致死罪各判处2人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
罚金18万元,另科罚荣富公司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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