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
2.完整新闻标题:
泪眼嘿咻换回机车 她LINE现任男友“遇人不淑”
3.完整新闻内文:
1名女子控陈姓前男友性侵,性侵过程她不断哭泣,陈男还骂她“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
?投入一点,不然要做到明天吗?”女子提告后10个月跳楼身亡,LINE当时的男友讯息写
著“始终遇人不淑,令人鼻酸”,但彰化地院近日审酌性侵案证据不足,判陈男性侵无罪
。
这名女子在前年4月控诉,与陈男(32岁)分手后,陈男纠缠骑走机车,并到她上班的游艺
场大闹,害她没工作,由于她没交通工具外出谋职,因此要求陈男归还机车,陈男竟说“
妳有劈腿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如果要我归还机车,就要与我发生性行为”。
女子控诉,为了拿回机车,被迫与陈男发生性行为,过程中因她不断哭泣,陈男还骂她:
“妳这样子,我出得来吗?投入一点,不然要做到明天吗?”两人嘿咻之后,陈男依约归
还机车。
陈男到案后否认性侵,指2人当时还是男女朋友,且做爱换机车是女方提出的条件。不过
,女子去年2月跳楼自杀身亡,留给当时后任男友讯息写着“始终遇人不淑,令人鼻酸”
,感叹自己的感情路坎坷。
在女子跳楼身亡后,女子当时的男友在相验时出面作证,指女友被性侵后,每天都跟他提
到被性侵情节而情绪低落,开始到精神科求诊,因此认为女友轻生原因就是被前男友性侵
。但法官调阅其精神科就诊纪录,女子提到母亲尖酸刻薄、以及与前男友交往时,每天都
被要求做爱,压力过大而求诊,最后一次求诊也未提到被性侵使情绪影响,认为死者男友
的证词有偏颇。
此外,法官审酌,谁提出作爱换机车的条件双方各说各话,被害人在警询中虽称遭性侵害
过程曾抗拒受伤,但侦讯中改称被告于性侵害之过程中并未打她,说词前后不一,且性侵
案后当天两人有一起去吃麦当劳,不合常理,而女子为拿回机车,虽不是基于男欢女爱,
心情实际上也是不情愿,所以心有未甘而哭泣,但女子内心自己想的不情愿、心有未甘,
与表现在外的性侵案构成要件“违反意愿”不同,因此认为本案并没有足以证明被告有胁
迫女子性行为的犯行,判处陈男无罪。(俞泊霖/彰化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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