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为何投下深澳环评“关键票”? 詹顺贵这么说
3.完整新闻内文:
环保署环评大会昨表决一票之差通过深澳燃煤电厂环差案,投下“关键票”的环保署副署长
詹顺贵受访说,他是依照法律规定要件,必须投下“修正后通过”,他个人理念跟喜好,在
法律面前必须退位,一定要在法律框架下实践自己理念,如果框架限缩自己理念推动,应走
修法方式把空间打开,他是在“重做环评”条件跟法律要件不符下投下那票。
对于新北市政府开记者会大力抨击,蓝委今也要他下台,詹顺贵说,投下那票就知道会有这
后续效应,但深澳电厂要不要开发,涉及的是高度政策跟政治敏感,这些政策跟政治判断应
由经济部甚至行政院来决定,环署在环评过程只能评估比较前后环境影响,他强调站在这位
置上,必须谨守法律分际,不能以个人喜好凌驾法律制度之上。
詹顺贵说,昨天审查的深澳电厂环差案,不是新的开发案环说书,没有认定不应开发选项,
且环差案是要比较12年前通过环评开发案,比较此新规划案的前后有没有比较好,有没有恶
化,才符合《环评法施行细则》38条要件可以重做环评,但此机组超临界到超超临界,两部
机组从160万千瓦降到120万千瓦,他是依照法律规定要件,必须投下“修正后通过”。
詹顺贵强调,他是依照法律现有规范做出决定,政治责任跟政治风暴,是行政院跟经济部送
此案进来前要想清楚,且他投下那票有附带要求,现在到2025年能源配比讲清楚,在配比下
重新检讨有没有必要盖这电厂,缺电是现在,但深澳是到2025年才兴建完成,是否有兴建必
要,应再检讨,但环评制度无法逾越。(洪敏隆/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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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15/1315226/
5.备注:
文组讲话我是理解不能
什么是依法律规定要件 他只能投修正后通过
那这样何必来投票 直接依法通过就好啦
还有法律有反核吗 好像也没有 那干麻废核阿
讲话逻辑不通 语焉不详是文组转弯必备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