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nnethyu (powerd0g)》之铭言:
: 我发现很多人不了解香港的情况,就说香港的法院一定会办这案,然后骂记者不懂在乱报
: 。
: 没错,法院现在有办,但不是办他杀人的罪行,而只起诉他盗窃及处理赃物,因为凶杀案
: 的案发地点不在香港,所以无法起诉他更严重的罪行。
: 现在除非有证据证明凶手在香港已经策划要杀死女友,法院才可以控告他谋杀,更别说把
: 凶手交给台湾。香港跟台湾没有引渡协议,也没有司法互助合作,那政府怎么可能把一个
: 永久居民赶出境?至少在合法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 你们自己搜寻香港的报导,也可以了解到这漏洞。
那里是香港ㄝ,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香港=中国香港
不是英国租借地,
证据?法律?守法?
你是不是又搞错啥了,
这是中国香港ㄝ.
在中国要判一个人有罪,需要证据吗?
真的要判罪,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
像那个啥李明哲还是铜锣湾书店啥的,
所以在香港实际上只有要不要办的问题,
跟法律完全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