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肉粉松代替肉松” 上海85℃遭罚款70万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313/1313574/
中国上海市工商局12日公布了2017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
案例。其中,连锁面包企业“85℃”用肉粉松代替肉松制作面包
并销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罚款15万元人民币(约台币
70万元)。
新华社报导,遭罚的和夏(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85度C”
、“85℃”、“85℃ Daily Cafe”等餐饮连锁品牌的经营者。20
15年10月起,当事人通过在上海的43家分店)以现制现售方式制
作、出售相同原料制作的“燻鸡肉松面包”和“辣味香松面包”
两款产品。
报导称,店内商品说明均表示两款产品的原料为肉松,但经查,
当事人为降低面包的制作成本,增加竞争优势,以肉粉松为原料
制作上述两款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
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罚款1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