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torm.mg/article/409624
网友提案禁止男同志捐血、呼吁“甲血甲用” 卫福部打脸回应
日前有网友于国发会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提案,表示因同性性行为造成爱滋病的可能高
于异性性行为,政府应拒绝曾有同性性行为者捐血,或者应“甲血甲用”,同性恋者所捐
血液,仅能供应给同性恋者使用,此提案在4天内便冲破5000连署门槛。对此,主责机关
卫福部于今(12)日回应,指出不论同性或异性性行为都有感染爱滋可能,而当前法规已
禁止爱滋病患者捐血。
曾过男男性行为者按现行规定“永生不得捐血”,然而卫福部于1月22日宣布,此项禁令
预计最快将于5月就解除,放宽至“5年内有男男间性行为暂缓捐血”,等观察1、2年后,
再放宽到“1年间有男男性行为者暂缓捐血”。
称“要百分之百干净的血!” 甲血甲用提案4天冲破5000人门槛
对此,林姓网友于同日于公参平台上发起提案,表示政府应拒绝曾有男男性行为者捐血,
或应“甲血甲用”,即同性恋者所捐的血液,除非经异性恋者同意,否则仅能提供同性恋
者使用;提案内容并呼吁,为爱滋病为难以医治、并具传染效果之重症,为保护人类存亡
,若于捐血前验出爱滋病,政府机关应将病患列管、限制部分人身自由。
该提案于1月22日上线、通过检核,并于短短4天内,即于26日通过5000人的覆议门槛,赞
同网友也涌入讨论区,留下贴文如:“我们要百分之百干净的血”、“公共卫生是理性问
题,不是人权问题”、“我认识的大部分男同志人品都不高尚,隐瞒自己有危险性行为的
比例很高”等,但也有反对网友怒呛:“这么光明正大的歧视还真是好意思放上来连署
”、“这么多人附议,国民智商水平堪虑”。
不论异同“都有可能感染爱滋” 卫福部:早已规定爱滋患者不得捐血
主管机关卫福部并于今日回应。卫福部指出,不论同性或异性,只要是不安全性行为,都
有感染爱滋风险,且当前捐血标准已明定爱滋病患者永不得捐血,而怀疑自己感染爱滋者
、2年内曾有与疑似爱滋病患发生性行为者、1年内曾从事危险性行为者,以及曾罹患性病
者,皆列为应暂缓捐血对象。
卫福部并说明,国内捐血除捐前问卷调查、面谈之外,所有获捐血液皆会进行检验,检验
项目包含各类血液传染疾病:人类免疫缺乏病毒第一型、第二型抗体检验(Anti-HIV-1/2
)、梅毒血清检验(STS)、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验(HBsAg)、C型肝炎病毒抗体检验
(Anti-HCV)、人类嗜T淋巴球病毒抗体检验(Anti-HTLV-I/II)等。捐血机构并也提供
良心回电方式,让自觉可能影响用血安全情形之捐血者,可在捐血后以电话告知。
列举外国研究反驳 卫福部:务实调整捐血限制,反能降低传染爱滋风险
卫福部也列举外国研究报告指出,务实调整捐血限制,其实更能让男性间性行为者,在面
谈时愿意坦承是否有过不安全性行为,反而有助于降低血品传播爱滋病的风险。
卫福部并强调,现行国内检验技术提升,核酸扩大检验(NAT)能够将检验空窗期从21天
缩短为11天,国内自2013年2月全面施行此项检验后,再无因输血感染爱滋的案例。
危急病患怎么确定性倾向? 卫福部反驳“甲血甲用”可行性
而对于所谓“甲血甲用”,卫福部表示,除非捐血者坦承,否则纵使透过捐血前的面谈询
,也无法确认捐血者之性倾向,且医疗上需输血的病患,大多为处在紧急手术或昏迷状态
下的危急病患,实务上难以征得病患之意愿,恐难以施行。
对于捐血前检验出爱滋之病患,应加以列管或适当限制人身自由的建议,卫福部则指出,
目前疾管署为确保血品安全,每日会将新通报爱滋感染者资料,提供给台湾血液基金会进
行列管,不再受理该个案捐血。
近四年 感染爱滋危险因子统计表 资料来源:疾管署 (仅列当年前三名)106.9.28更新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男男间性行为 2050例(85.59%)| 1948例(83.75%)| 1903例(85.14%)| 1891例(84.27)
异性间性行为 217例(9.06%)| 261例(11.22%)| 252例(11.28%)| 277例(12.34%)
注射药瘾者 70例(2.92%)| 81例 (3.48%)| 54例 (2.42%)| 48例(2.14%)
https://i.imgur.com/0D7PUN3.png https://i.imgur.com/HZs6EQV.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