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论坛刊登性交易文章 “日语老师”遭逮称“我是路人”
3.完整新闻内文:
洪姓女子提供个人性感照片、基本资料给绰号“金嗯”的女子,让“金嗯”在网络论
坛刊登性交易文章,警方执行网络巡逻,循线将洪女约出逮捕;法院审理时,洪女大
声喊冤,表示自己是路人,莫名被警察押上车,强逼认罪,新北地院认定均是推诿之
词,难以采信,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2月。
判决指出,38岁洪姓女子提供个人照片与身高、体重、年龄、胸部罩杯等基本资料
给真实姓名不详、Line通讯软件暱称为“金嗯”的成年女子,让“金嗯”去年7月在
知名网络论坛刊登“鱼名:yuki、身高/体重/年龄/罩杯/,资本资料:170/50/29/D杯/
台湾妹、出没地点:台北市(外约,无工作室)”等内容文章。
文章中直接写下性交易价格,包含的服务,还指出洪女正职工作是“日语老师”,并
张贴洪女性感诱人照片;新北市警永和分局执行网络巡逻发现,以Line与“金嗯”联
络,去年7月17日相约在台北市中山区与洪女碰面,等洪女承认她是日语老师“yuki”,
警方立即将她逮捕,检方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
法院审理时,洪女矢口否认,辩称当天她走在马路上,莫名遭员警强押上车载回警局,
她不是“yuki”,也不清楚什么论坛,不认识论坛的版主,性交易讯息中所张贴女
子照片不是她;是员警制作笔录语气凶狠,不断恐吓,要她配合,否则要拘留伊24
小时,她被吓到恍神,只想赶快回家,才照员警制作的笔录回答。
法院调查,洪女在警方讯问时认罪,到法院却翻供,经传唤承办员警出庭,均否认有
恐吓逼迫认罪行为,并指出当天逮捕洪女,在她手机里就有许多与“金嗯”聊天纪录,
两人对话记录完全是讨论上传论坛的照片要怎么拍、小姐资料要怎么打,全部对话均
拍照存证。
法院认定,洪女辩称对性交易讯息不知情,显是事后卸责之词,空言否认犯行,不
足采信,洪女确实协助“金嗯”上网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浏览该网页者从事
性交易,应论以共同正犯。
法官审酌洪女爰刊登使性交易讯息,有影响儿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康发展之虞,显见
法治观念薄弱,并对社会善良风俗造成不良影响,所为应予非难;考量洪女身心、家
庭、学识各方面状况,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刑2月。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20321
5.备注:
日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