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林北去实习的时候
基本上把我们Intern 当正式员工对待
但是工作量只有正式员工的1/3-1/2,我们只要负责初步或收尾阶段的工作而已
而且下班时间一到,还不准Intern加班,主管总叫我们赶快回家
重点是,合约书里面的薪水一毛也没少,不知为何还多了300多元,可能因为是用基本工
资来算,最后用实际工时加总计算的结果吧
我是觉得啦,找实习生对公司来说应该就是提供学生一个经验跟学习的机会,既然都要人
家来实习了就甘愿一点嘛,工作标准低一点,薪水该给多少就给
还真的把实习生当工读生或廉价劳工来用是不会直接开工读缺喔干嘛包装成实习?
台湾这些奇奇怪怪的老板真的是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