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 本身就是错误用法
名字是 名 + 字
古代 上流社会 名是很少用到的
名 是在正式之场合 或是亲密之人才会用到
大多数情况都是称其表字
好比 :
李白 -> 正式用
李太白/太白 -> 一般朋友认识之人使用
白 -> 亲蜜之人
这习惯 到今日依然存在
一般情况 若只称它人之名而不称其姓 怪肉麻的
(当然甲甲关系不在此限)
而今日 已无习惯使用表字
取而代之者 是为英文名
但其本质与表字并无二致: 不予它人直乎本名
不然你试看看直乎同学同事名 而不连其姓看看
(好比王大明 只叫其 大明)
看人家会不会觉得你是甲甲?
※ 引述《koster (斯特隆)》之铭言:
: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明明就是台湾人,有自己的中文名字,
: 可是在职场上或是出国唸书,都要再帮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字,
: 而且常常取的英文名字跟自己的中文名一点关系都没有。
: 我们祖国的日本人因为都是用罗马拼音,所以他们都不需要再另外取名,
: 反正都直接用罗马拼音当自己的英文名,老外念得标不标准也没差,
: 反正从头到尾都用同一个名字就好
: 如果以后台湾不用注音了,我们可以直接用罗马拼音当英文名字吗?
: 还是要另外取一个假掰的英文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