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OL遭主管“约会性侵” 向男友泣诉惨被分手
https://news.tvbs.com.tw/local/869904
台北市一名现年30多岁的OL,10年遭公司主管约会性侵,但为了生活她只好选择继续留在
公司。事后她向交往多年的男友坦承遭主管性侵,但对方不谅解要求分手。之后她离开公
司,却得知有其他女同事也被该主管伸出狼爪,OL觉得当初自己当初太软弱,决定站出来
提告,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将该名主管起诉。
检警调查,这起性侵案发生在2007年1月。当时才20多岁的OL,在台北市一间公司任职,
有一个论及婚嫁的男友。公司的黄姓主管猛烈追求,她尽管婉拒却又怕撕破脸会工作不保
,某次同意对方邀约去看电影,结果在送她回住处时趁机性侵得逞。
事后OL将此事告知直属主管和同事,也向男友坦白遭到约会性侵,不料男友却无法接受提
出分手。OL面临这样的打击,担心万一工作没了无法维持生活,只好选择忍辱继续待在公
司工作。直到后来找到新工作离开,重新过生活。
不料在2015年时,OL从前同事那边得知,黄男又以同样手法对待一名女同事,她认为是自
己当时心软没提告,才会姑息养奸导致有其他人受害,于是在去年对该名黄姓主管提告。
检警传唤黄男到案,他坦承有和OL发生性关系,但辩称是合意性交绝无强迫对方;检方另
传唤知情的前同事和前男友,认定OL遭黄男性侵,依强制性交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