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这样说,都更一定失败
原本24坪可以换41.76 x 120万 = 5011.2万
如果自己出钱建, 41.76 x 15万 = 626.4万
所以自己建,可以分到 5011.2 -626.4 = 4384.8万
和建商合建后, 24坪变成28.188 x 120万 = 3382.56万
这样算,直接亏 1002.24万,
到底是地主贪,还是建商贪??
※ 引述《ArcoArena (朝比奈)》之铭言:
: 笔者不动产估价师
: 在建商搞过都更
: 也估过几件都市更新权利变换案件
: 以下就个人经验分享
: 有错还请前辈指正
: 只想看结论的请跳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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