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检举浮滥 小违规拟免罚
发布时间 : 2018年2月14日 AM 5点0分
【李姿慧╱台北报导】交通违规检举案暴增,让警方疲于奔命,其中不少难以查证。交通部为解决浮滥检举,确保检举事实真实性,将修法明订检举人须具名且提供身分证字号供查证,必要时可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另深夜红线停车等轻微违规,经劝导后可免罚,但因检举案无法实施劝导,修法也放宽为可不予劝导就免罚,最快4月底前上路。
民众透过行车纪录器或手机拍照录影的交通违规检举案越来越多,更产出不少“检举达人”恶意检举,让民怨连连,警方也疲于奔命。如去年底高雄一名正妹护理师因要上小夜班,为了自身安全,将机车临停在医院旁边巷弄红线上,却被检举达人盯上,3个月内收到14张罚单,缴了8400元罚款。
1年检举169万件
现行规定许多小违规经劝导后可免罚,譬如深夜违规停车、车牌污秽、红灯未及时停车导致车身超过停止线但前轮未进入、乱按喇叭、未依标志减速慢行等,警方可经劝导程序后免罚车主,希望小违规用劝导代替举发,推动微罪不罚,却因民众检举导致警方没有劝导空间,让检举凌驾在警方执法权上,也造成民怨不断。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统计,去年民众交通违规检举案高达169万件,占所有违规案16%,其中以检举违规停车最多,占检举案60%,且有不少检举人是针对同一辆车重复检举。
没具名警不受理
交通部预告将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明订交通违规案件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或有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劝导程序者,将可免经劝导程序就免罚。
另因民众匿名检举只要事实具体明确,警方仍得受理,交通部修法也将增订检举人应具名并提供身分证字号供查证,有必要时得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若民众匿名检举,经通知补正检举具名资料或到案说明,应配合办理,若不具名或不到案说明,将可不受理检举。
交通部表示,该规定主要是为确保检举资料正确,防止乱检举案件,检举人应对检举事实负责,该法规预计预告14天,若期间没有意见,最快4月底可以上路。
“有检举就要罚”
中央警察大学交通学系教授蔡中志认为,台湾这么小,人口拥挤,建立秩序最重要,违规处罚效果不彰,民众只好一直检举,若有检举就应罚,且警察看证据处理就好,不要勉强检举人提供个资。
该新制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指出,“检举本该具名,一大堆报复心态乱检举的人,让警方疲于应付,检举别人也要负责任,没啥不好”“违规被检举,接罚单缴钱合理,检举人检举违规不能再匿名,也合理啊”。
另有网友认为,“违停就违停,该罚就罚,危险不会在深夜消失”,质疑“具名合理,但到案说明是哪招?传唤、为难检举人,有没有搞错”。民众陈佳玲说,最痛恨并排停车的违规行为,对机车骑士非常危险,若看到就会用手机拍照检举。
检举交通违规新制
●新制
.检举人须具名并提供身分证字号
.必要时得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
.匿名检举不具名或不到案说明,可不受理
.轻微违规因客观条件无法劝导,也可免罚
●轻微违规举例
.深夜违规停车、车牌污秽、红灯未及时停车导致车身超过停止线但前轮未进入、乱按喇叭、未依标志减速慢行
●上路时程
.最快4月底
资料来源:交通部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214/379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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