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检呛法官“头脑不清楚”差点被捕

楼主: 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及资源应用上)   2018-02-14 06:28:22
嘘 ssdog: 这个是有前科!楼上你有事吗? 02/14 07:30
嘘 ssdog: 这么气愤?彦州打球啦 02/14 07:31
→ ssdog: 当然是有前科的再犯性大啊!你早餐吃了没?脑袋清楚吗? 02/14 07:33
→ ssdog: 彦志打球啦 彦州也带球喔 02/14 07:34
→ ssdog: 打完球去吃早餐喔!免得脑袋不清楚 02/14 07:35
直接画重点啦
: 台中高分院进一步指出,吴男所涉犯的是修正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7条
?
: 4项以诈术使未满18岁之人被拍摄猥亵行为照片、电子讯息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

: 条例》第36条第3项以诈术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照片、电子讯息等重罪,从实际情况看

: 无法排除吴男有逃亡的疑虑,原审仅以具保、限制住居方式,显然不足以防止吴男再犯
?
: 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以及逃亡,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彰化地院重新审理。
然后刑事诉讼法羁押要件
第 101-1 条
被告经法官讯问后,认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实足认为有
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羁押之必要者,得羁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
项、第二项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条之准放火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强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强制猥亵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加重强制猥亵罪、第二百二十五条之乘机性交
猥亵罪、第二百二十七条之与幼年男女性交或猥亵罪、第二百七十七
条第一项之伤害罪。但其须告诉乃论,而未经告诉或其告诉已经撤回
或已逾告诉期间者,不在此限。
请问儿少法的规定在哪里?
妳都是这样习惯自创法条的吗?
同样的案例北检就是裁定交保候传
怎么没人出来抗议?
到底是谁的法律观念有问题?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615309?from=udn-relatednews_ch2
“萝莉控”准台大研究生涉诱少女传裸照5万元交保
刑事警察局调查,林男以假身分、假照片头像,透过LINE、BeeTalk、Facebook
Messenger等即时通讯软件,锁定未成年少女为目标,以男女朋友交往、互相欣赏
身体交换私密照为由,诱骗她们拍摄裸露及猥亵照片,假使少女不从就加以威胁
恐吓,要求就范。
林嫌将这些照片存放在电脑内,并把资料夹命名为“裸露身体及猥亵行为照片”,照片详

刑事局侦查第九大队副大队长蒋叔君表示,经长期蒐证,今天前往犯嫌北市住处执行搜索

林男在下午4时30分许抵达北检接受检方复讯;检方讯问后,在下午5时36分谕令5万
元交保。
※ 引述《Workforme (′‧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女检呛法官“头脑不清楚”差点被捕 性侵案抗告成功
: 3.完整新闻内文:
: 女检呛法官“头脑不清楚”差点被捕 性侵案抗告成功
: 2018-02-13 21:20
: 〔记者许国桢/台中报导〕彰化地检署女检察官月初侦办一起性侵案声押,但法官认为

: 羁押必要裁定交保,还衍生法官差点下令逮捕女检的意外插曲,检方事后不服裁定提出

: 告,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销原裁定,发回彰化地院重新审理。
:

: 彰化地检署女检察官庄珂惠。(翻摄自彰化地检署脸书)
: 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庄珂惠本月2日侦办一名吴姓男网友与未满16岁女网友多次合意性交

: 庄以吴男恐有反复性侵被害人及串证之虞声押,但彰化地院法官陈彦志认为无羁押必要

: 裁定3万元交保,检方为此不满质疑:“法官是否头脑不清楚?”陈气得要求道歉,否

: 就要法警当场依侮辱公署罪逮捕,最后经院检协调沟通虽告一段落,仍引起各界议论纷

: 。
: 事后检方不服提起抗告,台中高分院指出,原裁定经审酌该案进行诉讼程度、犯罪性质

: 犯罪情状等一切情事,认被告以具保、且限制住居之方式,即可保全被告人身而使国家

: 事追诉、刑罚权得以顺畅执行,检察官未能具体叙明何以认被告有羁押之必要性,认本

: 有声押权滥用之虞,因而驳回检察官对被告羁押及禁见之声请。
: 但台中高分院合议庭审理结果,吴男有多次对未满14岁女子或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有

: 亵、恐吓危害安全的事实,再审酌目前外在环境使用备份电子档案资料便利、互联网

: 达的情形,很难认为只因吴男坦承犯行,相关证物业经扣案,就认为吴男不会再犯,或

: 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
: 台中高分院进一步指出,吴男所涉犯的是修正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7条

: 4项以诈术使未满18岁之人被拍摄猥亵行为照片、电子讯息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

: 条例》第36条第3项以诈术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照片、电子讯息等重罪,从实际情况看

: 无法排除吴男有逃亡的疑虑,原审仅以具保、限制住居方式,显然不足以防止吴男再犯

: 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以及逃亡,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彰化地院重新审理。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41876
: 5.备注:
: 高分院合议庭 > 高分院 是这样吗?(′‧ω‧‵)
作者: Louise0509 (阿茜)   2018-02-14 06:40:00
作者: ssdog (ssdog)   2018-02-14 07:38:00
就跟你说:彦志打球啦!打完球吃早餐去 不要吃到屎喔!怕你脑袋不清楚 乱吃东西 会肚子痛痛喔! 乖~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