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内政部调查报告》昔阁揆兼救国团主任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去年十二月十一日决议,要求内政部调查救
国团的组织定位及业务。据了解,报告近日出炉,直指救国团当年脱离国防部管辖后,在
一九七○年至一九八九年间受行政院、教育部督导,是由教育部长兼任救国团召集人及主
持各项青年工作会议。
教长任召集人 主持工作会议
内政部报告指出,“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成立于一九五二年,由行政院律定隶属国防部
管辖,业务负责学生、社会青年组训,并承办高中以上学校军训教育,直至一九六九年才
解除隶属关系,后改归为教育部主管。
报告说明,救国团在一九七○年以“社会运动机构”型态向内政部备案,直至一九八九年
八月立案为社会团体,在这十九年间,前行政院长蒋经国、李焕曾担任救国团主任,教育
部长兼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各项青年工作会议,并于各县市成立团委会。
在一九七四年八月,担任阁揆的蒋经国对救国团“青年工作要点”指示分工。在教育部长
担任召集人阶段,救国团陆续兴建志清大楼、十三所青年活动中心、幼狮文化、中国青年
服务社来推动青年活动业务,并受教育部督管。
立委:党国不分最好证明
“这是党国不分最好证明!”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质疑,教部自一九五○至二○○三年,连
年拿钱给救国团办活动,历年共补助救国团三.八亿余元,另还拨款四.五八亿元给救国
团盖青年活动中心,由国民党籍的教育部长担任救国团召集人,很典型是方便“左手拨右
手”,将国库的钱补助党国成立的社团。
赖瑞隆指出,在过去威权时代,中华民国总统由国民党主席担任,行政院长另兼救国团主
任,教育部长还担任救国团召集人,不断拿国家资源“私养”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时至今
日仍有教育部卸任高官出任救国团理事长。
此外,针对违反人团法“主任当家”制,救国团在二月十日所召开的会员大会,通过章程
修正改为“理事长对外代表本团”,并取消入团须团员推荐的限制;内政部合作及人民团
体司筹备处主任陈茂春说,修正后的章程符合“人团法”规定,至于为何过去教育部长会
兼救国团召集人,研判应与蒋经国的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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