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之铭言:
: ※ 引述《Orzer (按☯KMT)》之铭言:
: : 这次花莲的吾居吾宿6楼违建变9楼
: : 这次2/06就被震塌了
: : 居民说之前已经去花莲县政府检举很多次
: : 但是就发个不痛不痒的停工令还是继续盖
: : 盖到后来再检举花莲县府就开了一个花莲县府的工函
: : 说这种违建对居民的损害是【私权范围】
: : 要居民自己去公所调解或是去告
: : https://i.imgur.com/uFzBIQ6.jpg
: : 花莲县政府认为违建是【私权范围】的见解484合理啊?
: : 还是这种【私权范围】只是花莲专有的
: : 为什哞检举违建还可以发公文要居民自己去告?
: : 有卦吗?
: 因为法盲滥情啊
: 违建本来就是违反行政法规
: 就跟闯红灯你检举了剩下的就是政府的事
: 你没有法律上的请求权要求政府为一定行为
是,
但因为政府的不作为、公务员的怠惰 (未尽速拆除违建),所以造成人民权益的损失
就......可以开始研究国赔囉!
: 如果违建影响到了你的安全你可以依民法提起诉讼要求侵害排除
: 这就是为什么公函告诉你可以去提诉讼
依民法提起“要求侵害排除”之诉讼,还要设法证明“违建影响结构安全”
被告方,应该不会让人随意进入丈量、拍照、取样 (这样要怎么做耐震评估?)
所以,应该是个死胡同!
但,地震倒塌之后,现在是刑事案囉,应该可以先提“保全证据”
(特定位置的建材取样、救灾现场录影及拍照、救灾结束后的鉴定)
受灾户后续会有更多的诉讼资源
还有,参照维冠大楼案
这次,到目前为止还没看到对民宿业者、营造公司的假扣押、检调搜索扣资料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