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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骑电动车不算酒驾 向女警炫喝2瓶高粱
3371出版时间:2018/02/11 11:44
云林北港邱姓男子(49岁)昨在家喝酒,傍晚骑电动自行车出门,酒意上身,连红灯也闯
过去,被对向警网活逮,酒测值达1.13毫克,不只收到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罚单,还被依《
公共危险罪》移送地检署。
北港派出所警员江奕陵、林佳燕昨傍晚巡逻,在北港义民、中正路口停等红灯,见对向一
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警员将骑车的邱男拦下,依自行车闯红灯告发,不料邱男向2名女
警“展气魄”,坦言喝了两瓶的高粱酒,见女警取出酒测器,马上苦声哀求,辩称不知法
令规范。
北港分局长廖志明指出,电动自行车属于动力交通工具的一种,酒后骑乘就是酒后驾车,
因免考照、税费且归类慢车,已成为新兴代步工具,呼吁民众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骑车
,以免被罚钱甚至上法院。(林静盛/云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