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刚刚看了2017年的报导,有感而发啊
位于饶河夜市旁边的松山慈祐宫,点灯、安太岁的捐款金额,2个月的时间就有1亿多
资料来源: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07845
光是慈祐宫就有这样的金额,想必如台中大甲镇澜宫,和台湾其他各县市香火鼎盛的宫庙
捐款金额应该会更高吧!?
据统计全台湾有登记在案的宫庙数,总共11,629间
资料来源:http://religion.moi.gov.tw/Home/ContentDetail?cid=Report
这还只是有登记在案的宫庙,相信全台湾的宫庙应该不只这数目
假设修改“宗教团体免办理所得税结算申报认定要点” 其中的所得税申报项目,将免课
所得税的项目(第三项),修改成需要课税,那前述慈祐宫点灯、安太岁的例子,就可以将
其课税了
资料来源: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70051002300-0860319
若将这些以上宫庙的收入课税,对政府税收应该会有很大的助益,并以其补足长照税收
不足,是不是就可以解决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