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指控不实要吞曲棍球?段宜康、魏明谷得

楼主: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8-01-30 11:54:21
指控不实要吞曲棍球?段宜康、魏明谷得赔100万
2018-01-30 10:20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01/30/realtime/4459740.jpg
段宜康。 本报系资料照/记者余承翰摄影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段宜康2014年11月为协助同党参选人魏明谷参选彰化县县长,以开记者
会、脸书贴文方式称蓝营候选人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我如果是林沧敏和曲棍
球协会秘书长,早就羞愧而死,怎么还会有脸出来见人?”,而魏明谷也制作广告“段宜
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林沧敏认为名誉遭贬、精神受损,向段、魏求
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一审时,北院判两人连带赔偿30万元、致歉。高等法院上
午判两人须再赔偿林70万元。
林沧敏上午现身法庭,他说要“等律师”,却错过宣判时刻。
段宜康主张,记者会前有向体育署查证,他11月12日的记者会、同日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及
11月19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所质询绝非杜撰。曲棍球协会补助款经费查核部分,
教育部在2014年12月3日回复他的国会办公室,表示已进行审核及补助中。段认为立委监
督政府施政、相关补助经费流向是法定职权,且言论若涉公共议题,应受最大自由保障。
魏明谷则认为,段的质询经媒体报导,他有理由确信曲棍球协会浮报费用,而林沧敏是理
事长,依法代表曲棍球协会,合理判断浮报费用经理事长授权或同意,且体育署长、教育
部长都称该事件已交政风处并送廉政署调查,他非故意或有重大过失而侵害对方名誉。
林沧敏委任律师王君倚表示,段“道听涂说、吃人够够”,称林诈领补助款却没有查证。
台北地院认为这些广告、短片、文宣性质上属“事实陈述”,段宜康应先合理查证,两被
告久任立法委员,应熟悉查证管道,且可提出相关单据向体育署查证,却仅从检举单据迳
自臆测,有过失。高等法院今再判两被告须再给付林沧敏70万元,并更改道歉内容。
(联合新闻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5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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