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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28天无肛症女婴亡 母投保200万勾到“否”保险金飞了
台北郑姓人妻在女儿出生前就投保200万元,没想到孩子一出世就罹患无肛症、开放性动
脉管等病症,抢救28天仍宣告不治,她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106万元的理赔却遭拒绝,气
得提告。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郑女在产检时就知道宝宝有异常现象,却在要保书中
勾选“否”,显然已经违反契约告知义务,因此驳回她的告诉。
郑女2016年1月底为宝贝女儿向保险公司投保200万元,同年4月生下宝宝,当时她已经缴
纳3万多元的保费,但孩子一出生就被检查出罹患先天性无肛症、开放性动脉管,虽然随
即被安排住院接受治疗,但28天后还是因为心肺衰竭及持续性肺高压死亡,她难过地向保
险公司申请理赔106万元,没想到却遭拒绝。
保险公司强调,郑女在1月产检时就知道胎儿畸形,而且疑似有回肠闭锁等症状,填写要
保书时,却在“产前检查时是否有异常现象发现?(含安胎、住院)”这项字段勾选否,
事后才要求理赔,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契约告知义务,公司依法可以拒绝给付并解除契约
。
对此,郑女反驳,产检时她只知道孩子有肠道扩张、胎粪等情形,而回肠闭锁以及胎粪性
腹膜炎都是鉴别诊断,她并不知道当时未出世的女儿罹患什么病,所以才会在该字段勾选
否,加上先天性无肛症和这些病症没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怎么可以咬着她“特意隐匿”
这点不赔。
士林地院法官调阅郑女的产检病历,医生在发现宝宝腹部囊肿时就有建议她去大医院检查
,转诊之后的病历也有明确写出胎儿畸形等纪录,可见她在投保之前就知道有两家医院证
实宝宝有异常状态,签署要保书时却没有据实以告,保险公司依法确实可以解除契约,因
此驳回她的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30/11033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