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空姐端汤上菜 汤洒汤烫女模私处赔400万

楼主: mafar (玛法)   2018-01-24 10:24:52
身为潜水鲁宅,难得看到可以回文的标题, 浮出来赚赚P币好买乐透
其实如果换成台湾人也是有可能要赔这么多的
根据1999年的蒙特娄公约,航空业者对于发生在国际航班上对乘客所造成的意外凡低于
100,000特别提款权(约台币 420万)的须无条件赔偿(除非证明乘客有部分责任)。
这新闻比较意外的是双方竟然没有和解,反而闹上法庭。虽然没有看到判决
,不过应该是双方对于精神赔偿的金额乔不拢。
根据1929年的华沙公约,业者只要负责乘客身体受到损伤以及
因为身体受伤造成的心理受伤的责任,对于单纯的心理受伤完全不需要负责。
在过去的历史中各国法院也都遵守此一原则,直到2017年8月在美国的第六巡回法院
的Doe v. Etihad Airways 案件中有新的解释,
该法官将适用范围扩大解释只要有身体受伤,
即便乘客的心理创伤跟该身体伤势完全无关,业者仍要赔偿。
换句话说,在新的解释方法之下,只要你有擦伤,
你就可以请求所有心灵创伤,不管是不是因擦伤造成
也就是说因为烫伤而担心怀孕的风险也可以请求。
而台湾虽然不是公约缔约国,但主要业者的契约上都有提到会遵守此公约
这就要看你请的律师够不够认真了
至于我们的立法院虽然真的很烂,但这笔帐真的不应该算到他头上。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8-01-24 10:27:00
台湾好市多也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尔)   2018-01-24 10:32:00
很好笑齁 综艺梗齁
作者: KHeco (走自己的路)   2018-01-24 10:46:00
新知!
作者: 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龙)   2018-01-24 10:58:00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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