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判决足以证明台湾司法已死...
一个法律判决 宁可相信可能包庇父亲的哥哥证明
也不相信身心受创的妹妹的说词
这是什么奇怪的判决理由 法律人能解释吗?
更何况父亲的测谎没有过 有十足的说谎可能性
不加强证据的蒐集 却草草做出无罪判决
这是一个法官该有的法务精神吗?
看到这个判决真的气到不行zzzzzzzz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铭言:
: 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 完整新闻标题: 父遭女儿告性侵180次 儿一句话救了他
: 完整新闻内文:
: 新北市一名13岁少女指控父亲自2011年起至前年8月止,长期趁夜性侵、猥亵她近180次,
: 但新北地院审理时,和少女同睡一房间的哥哥却证称从没见过、也未察觉父亲性侵妹妹,
: 且少女到医院检验也没发现陈旧性裂伤,法官据此认定少女的父亲罪证不足判无罪。仍可
: 上诉。
: 判决指出,新北市一名少女指称,40多岁的父亲自她2011年就读国小一年级起,就常闯入
: 她和哥哥的房间,趁他睡觉时猥亵她的胸部,并从2014年开始性侵她,直到2016年8月14
: 日,父亲趁母亲带哥哥逛夜市,在家性侵她,事后她告诉同学,老师辗转得知才通报警方
: 新北地院开庭时父亲仍否认一切,法院也考量若父亲强制性交女儿高达96次,并且如女儿
: 加上,女儿指证时间、事实较明确的2016年8月14日,警讯时女儿仅提及早上被父亲猥亵
: ,检察官讯问时才多说晚上有性侵,法院开庭又说性侵是早上,晚上发生什么就忘了,已
: 其次,女儿所称遭父猥亵、性交近5年,一家虽辗转住过新北三重、芦洲、新竹湖口等地
: ,但女儿不是跟哥哥同睡一张双人床,就是上下铺,而哥哥前来作证,却说从未撞见过父
: 又母亲作证称女儿从未提过此事,直到爆发前女儿跟父亲互动也良好,法院考量父亲虽未
: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nkXrRZ
: 备注:所以测谎为什么没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