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xcv62192002 ()》之铭言:
: 台湾价值是什么? 段宜康呛柯文哲:两岸不是一家
: 3.完整新闻内文:
: 段宜康说,“我们的台湾价值很单纯”:两岸不是一家,可以亲,但不能抢
: 亲;威权统治的建设效率,不能当成戕害人民的遮瑕膏。
我觉得段的这段话说得非常切实而且中肯,让我们来看看民进党怎么推动建设的
贴一下阿扁当市长拆迁14 15号公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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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前后
日据时代为日人公墓,国民政府播迁来台,随国军来台之荣民及眷属因无处安身,便暂居
此公墓地,搭盖违建,等待有朝一日反攻大陆。
民国45年
台北市进行第一次“都市计画通盘检讨”,将康乐里(古称三板桥)之地依照日据时代的
都市计画用地编订为公园预定地。当时上面已经住了两千多名住民。
民国64年
台北市政府着手规划十四、十五号公园,并与当地住户协调,但无结果。
民国67年
李登辉担任台北市长,关切公园辟建计画,积极与住户沟通协调。
民国75年7月
台北市政府完成土地征收,并编列预算。住户向许水德市长陈情,许同意住民的就地安置
计画,计画将十五号公园预定地变更为住商用地。
民国83年11月
陈水扁于竞选前四次造访康乐里,并亲口承诺居民“先建后拆”。
民国83年1月
陈水扁就任市长的第一次向议会的市政施政报告中,明白表示对于十四、五号公园辟建问
题,一定坚持“先建后拆”原则。
民国84年9月
市府重新检讨拆迁计画,原则决定采“先建后拆”方式,争取违建户配合。原先答应居民
的研究案不了了之。
民国85年6月
市府推翻原先“先建后拆”的原则,以新的安置计画与发给救济金方式处理。
民国85年9月
市府决定,86年初元宵过后将强力执行地上物拆迁作业。台北市秘书长廖正井说:抗争居
民一律不发补偿费。
民国86年1月
陈水扁市长食言,所谓的“先建后拆”采弹性认定,只要建照发了就算。
民国86年1月
陈水扁表示即使议会不通过预算,市府预定时间一定拆,居民自己去找议会要钱。市府随
后决定三月四日拆除。议会通过预算,并有两项附带决议:先建后拆与重新公告。
民国86年1月22日
二公园拆迁户三百多位至市议会陈情,并抗议陈水扁市长“先建后拆”的政策急转弯,遭
市长拒见。
民国86年2月4日
居民接到正式的拆迁通知,于正式拆迁日期前24天。
民国86年2月14日
居民收到断水断电通知
民国86年2月15日
陈水扁重申拆除公园违建的立场陈水扁因凌晨罗斯福路的一场大火,重申中山十四、十五
号公园拆迁政策绝不打折;并责成副市长白秀雄召集跨局处安置专案小组,妥善安置当
地弱势族群。而二十日开始发放的拆迁补偿金,也无领取的最后期限。
民国2月16日
居民收到除户通知,如果未办妥者,就不能领取拆迁补偿费
民国86年2月27日
陈水扁于中午餐会中公开表示,三月四日拆除十四、十五号公园预定地上违建的决心绝
不改变。市府开始拆除电表。城乡所学生会会同运动核心份子至都发局举白布条抗议
民国86年3月4日
十四、十五号公园预定地展开拆除工作清晨四时,拆除大队于林森公园停车场集结,并
由副市长陈师孟坐镇中山分局,担任拆除工作总指挥。上午九时四十五分,拆迁作业正
式进行,到了下午四时,沿林森北路、南京东路的营业户已被怪手夷为平地,第一阶段
拆除工作完成。工务局长许瑞峰表示,整个拆除工作将从二十一个工作天缩短到一周内
完成。清晨张景森与学生碰面,学生质疑张:如何对这段的都市计画史交代?张表示:
要听我上课就回到学校。陈师孟与罗文嘉双双表示:学生应努力唸书,不应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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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就是独裁专制,民进党就是坚持改革,这就是台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