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劳动部︰施行细则会审慎研酌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长赖香伶昨针对劳基法修正版本,提出四项施行细则订定建议。劳动部
发言人陈明仁一一回应,并强调目前施行细则配套条文正在研拟中,绝对会审慎研酌。
陈明仁说,劳动部正在研拟施行细则配套条文,订立施行细则过程及未来落实劳基法相关
作为,都会与地方政府讨论、共商,“感谢台北市劳动局赖局长的建议”。
针对“加班换补休应设立期限”建议,据了解,劳动部规划将在施行细则中加入年限,带
入合理的、可实施的年限,但究竟采半年、一年或一年以上,尚未定案,劳动部将纳入各
方意见参考后才会提出。
至于“每三个月加班上限是哪三个月”,劳动部解释,法条中写的是“每”三个月不得超
过一百三十八小时,指的就是连续三个月,绝不会是跳月份计算;而连续三个月是指一年
一季的一、二、三月,或是跨年度的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二月,劳动部将倾向交由劳资
双方协商,因应各行业做弹性调整,雇主须担负举证责任,举证连续三个月的起讫点,是
由劳资双方协商后同意施行。
另“松绑七休一”、“延长加班工时上限”和“缩短轮班间隔”等例外弹性,以及“备查
程序需在多久内完成”、“事业单位行业别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等建议,劳动
部表示,这部分还在规划,将于施行细则中写明,适用“松绑七休一”、“缩短轮班间隔
”等例外弹性的行业别,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绝对会先做盘点、严格把关。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6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