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12899987 (唔洗台湾人)》之铭言:
: 刚刚啊,立法院院会通过了三十四条修正草案……
: 三十四条全文如下:
: 以给予连续十一小时之休息时间为原则;但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
: 资会议同意后,得另约定给予至少连续八小时以上之休息时间。另考量雇主雇用三十人以
: 上者,影响层面较广,爰该等雇主依但书规定变更劳工之休息时间者,并责应报当地主管
: 机关备查。
: 也就是啊,以后轮班间隔要被缩短成8小时了,帮一些相关产业及交通运输业的劳工说声
: 保重……
从该法条来看,只要劳资会议同意后就可以改成八小时的休息时间就好,
重点是以前旧的劳资会议的内容也可以拘束后来进来的劳工,
这条主管机关只有备查员工30人以上的事业, 像是30人以下自营的7-11小店
以后都可以适用这条 雇主可以随意排只有间隔八小时的班^0^
可怜的医护 跟 台铁的劳工 以后你们的轮班时间间隔就是只有8小时了
本来说好的轮班间隔 花花班 中央主管机关特殊情形入法 通通没有囉
资进党 果然是资方的好朋友 以后谁跟我说他支持这个垃圾档
我只会当他是个脑残白痴 怎么会有脑残支持这个垃圾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