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拈香遭拒暴打管理员 2男遭判刑
(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5日电)
苗栗男子张世丰酒后闯入头份市殡仪馆欲向亡友拈香,遭管理员以开放时间未到为由制止
,张男竟与余姓友人殴打管理员致右眼失明,2人今遭苗栗地院依妨害公务执行致人重伤
罪判刑。
判决书指出,张世丰(54岁)去年5月28日凌晨5时许,由友人余国梁(53岁、)驾车载往
头份市立殡仪馆,张独自进入馆内大厅欲向亡友拈香,被刘姓值班管理员(62岁)告知6
时以后才开放并请出大厅,两人先是口角争吵,接着在殡仪馆大门口发生拉扯。
带着酒气的张世丰心生不满,对刘姓管理员拳脚相向,将刘推倒在地,持拖鞋不断用力殴
打对方头部,余国梁见状也加入战局,以脚猛踢猛踹,导致管理员右眼眼球破裂、眼睑瘀
伤、左手腕骨折、右手肘擦伤,经送医治疗右眼永久失明。
检警调查时,张世丰辩称因管理员态度差,一时气愤才出手,“只是想要教训他”;余国
梁则称原本是要拉开双方劝架,后来看到管理员也有回击才打他两拳。
张世丰是前头份镇长张真台儿子,因染毒无正当工作,多次因施用毒品案件遭判刑,去年
1月才假释出狱,5月假释期满没几天又闯祸,家人只能摇头。
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审酌2人一时冲动犯下罪行,事后态度坦承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今依
共犯刑法第135条妨害公务执行致人重伤罪,判处张世丰有期徒刑2年,余国梁有期徒刑1
年8月、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1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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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男子张世丰106年5月28日凌晨酒后闯入头份市殡仪馆欲向亡友拈香,遭管理员以开放
时间未到为由制止,张男竟与余姓友人殴打管理员(图)致右眼失明,苗栗地方法院5日
依妨害公务执行致人重伤罪将2人判刑。(翻摄画面)中央社记者管瑞平传真10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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