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酒驾为何很难修重法

楼主: tanere (答录机)   2018-01-04 17:29:16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铭言:
: ※ 引述《echoo (回声O)》之铭言:
: : 酒驾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道路犯罪危险,
: : 连爱哭哭人权的欧盟也对酒驾有严格规定罚则,
: : 照理来说很爱满嘴人权正义的台湾也要跟进,
: : 但好像立法院小丑们都不care酒驾被害者的人权,
: : 到底是谁在阻挡酒驾修重法的呢??
: 和修法无关
: 第 185-3 条
: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二
: 十万元以下罚金:
: 一、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百分之
: 零点零五以上。
: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认服用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
: 驶。
: 三、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不能安全驾驶。
: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明明规定 光是酒驾就可以判2年期徒刑
: 结果法官只判驾驶人 只要易科罚金而已
: 法官的问题比较大
之前上车之乱的时候,我有推广过一次这个连署
没收酒驾者之交通工具: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494dfdd-c2e7-4ab1-beb1-f64c14c33c89
里面也有提到现在法院对于酒驾的刑度普遍偏低
我自己是觉得这个提案跟之前的鞭刑看比起来
那些法律人能接受的可能性似乎高一点
希望大家帮帮连署一下><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8-01-04 17:32:00
看到法律人 突然想到黄国昌不知道对这议题有何看法
作者: a9zeros (a九个零)   2018-01-04 17:34:00
没收交通工具是侵犯人民的财产权 千万不可
作者: dly (准确而不是快速)   2018-01-04 17:36:00
那酒驾夺走别人的生命就可以?保护酒驾坏人>>>保护正常人?
作者: a9zeros (a九个零)   2018-01-04 17:38:00
刑责须符合比例原则 侵犯财产权明显不符合
作者: tn907915 (陈大佬)   2018-01-04 17:43:00
请党产会酒驾主委林峰正发言
作者: kiyousuke (kiyousuke)   2018-01-04 17:45:00
已连署,但这其实没啥用
作者: markfan0325 (黑皮稚气熊)   2018-01-04 17:45:00
一台车价值超越酒驾最高罚则 明显不符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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