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台湾乡民的对法律的认识与蔑视,我早已经放弃任何沟通的尝试,但今天还是忍不住
手贱又多打了几个字,也早猜到自己的言论会被点名抓出来鞭了,既然这样要说就说清楚
点。
※ 引述《gsggsda (我是LAKERsBryant)》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zfTkldx.jpg
: 怪了,大家都知道有些错不能犯
: 不然会一辈子后悔,
: 为什么罪犯却好像不需要考虑后果?
: 而且,他自己犯错了
: 为什么后果要其他人帮他承担?
: 我可以理解有时候一时糊涂,
: 是,你有权利脑袋不清楚,
: 承担后果啊,干,
: 难以翻身就是其中一个后果啦;
好,今天一个性侵犯(这里假设对象前提为轻微程度的性侵,如陈违停乱摸奶,或者当事
人趁另外一方意识不清时上下其手,或者被害者原先对当事人具有好感,但当事人急躁过
头硬上,而最后两方和解)经过矫正之后已经彻底反省过错,赔偿完受害者,并重新融入
社会,找到工作,有了交往对象论及婚嫁。
然后就一个视力不好的员警把他的前科给公布了。
接着这名当事人被老板开除、被对象解除婚约、被房东要求打包滚蛋,以后持续找不到任
何正当工作,生活穷困潦倒。
请问他会不会认为社会不给我活路走,那我也不用再期待社会,跑去变成毒贩、山老鼠、
讨债打手或酒店围事?甚至是既然大家都叫我性侵犯,那我就继续性侵下去,增加更多性
侵被害者的可能性?摆明就是大到不行。
然后打从心底认为更生人没有任何道德感的乡民,这个时候却又用道德要求更生人应该永
远承受骂名过著一辈子抬不起头的人生不准抱怨谁叫你犯过罪,这不叫荒谬又叫什么?
以上这些情形,也适用于各种低刑度罪名。
还有你们老是在说犯罪要考虑后果,是不是在说并非自己心中的道德要求自己不要去犯罪
,而是因为怕被法律制裁才不敢犯罪呢?
: 还是你要去跟被酒驾撞死的、被酒驾撞残的、被强暴终身对异性有阴影的、被强暴到无法
: 信任人出来工作的,跟他们说你可以回到过去啊,换个想法就好了啦,那没什么、哎呀你
: 太认真囉...
对 犯罪者进行矫正惩罚 和 关怀受害者 是两回事。
你觉得受害者受到伤害很可怜,那就去关怀他、陪伴他、不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看他有
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尽量给予他,人类的恶意造成的伤害只有用人类的善意才能治愈(还
有时间)。
对犯罪者进行矫正惩罚是国家司法单位的工作,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受害者受到的伤害不会因为犯罪者被关更久或者往后很难过生活而有任何帮助,偏偏许多
人却爱混做一谈,讲的好像犯罪者过越惨受害者相对会活得更愉快一样。
陈进兴被枪毙了,白冰冰有从丧女之痛走出来了吗?
没有吧,可惜上天没能再给她一个孩子(她坚持要亲生),而这才是稍能抚慰她的正路。
: 这些人难以翻身所以容易再犯?
: 全程监控、限制活动范围、辖区员警每60分钟关切一次啊?
所以只要有地方员警掌握资料就足矣。
如果公布身分,更生人在当地无法待下去,会不会离开当地行踪飘忽不定,反而难以掌握
?这些你有考虑过吗?
: 觉得麻烦?没人权?
: 那可以进去关啊...
: 而且,再犯就直接关到死啊...
典型乡民逻辑:养杀人犯一辈子浪费我的税金,通通枪毙啦!
但是养抢劫犯、偷窃犯、强奸犯、连续强奸犯、掳人勒赎犯、伤害犯、重伤害犯一辈子到
死我出得起!
当然好聪明的台湾乡民就会说:既然这样,全部都死刑枪毙就好啦!还有一堆器官可以拿
来给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活下去呢!
那如果所有的刑事案件全部判死刑,会发生什么事?
以后就不会有抢劫犯、偷窃犯、强奸犯、连续强奸犯、掳人勒赎犯、伤害犯、重伤害犯,
只有杀人犯,反正都是判死刑那就顺便杀人比较省事,还可以消灭人证呢!
: 越来越觉得,
: 台湾的法律不是拿来保护羊群的,
: 是拿来圈住羊,告诉狼这里有肥肉的。
: 然后,为什么法律一直无法改变?
: 因为负责修法的人绝大部分也都是狼。
文明国家的法律不只是如此,台湾跟西方已开发国家的法律并没有特别不同处(除了通奸
罪、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以及死刑都还没废除掉)。
例如乡民最痛恨至极的酒驾致人于死,德国法国的最高刑期跟台湾一样都是十年。
如果在你眼中就是荒谬的话,欢迎搬到中国朝鲜菲律宾去,但小心你身上的器官有一天会
被你好生欣羡的司法拿去贡献给官二代、富二代跟红二代。
这篇文发完之后,本山人立誓以后决不在八卦版发表任何言论,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