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SuperSg (○(#‵ ︿′ㄨ)》 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群交趴延烧 摄影师被起底,北检决定要办
: 时间: Thu Dec 28 22:48:4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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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9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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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师与大一女的“群交趴”在网络上疯传,台北地检署今天(28日)表示,将正式分他
: 字案来侦办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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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媒体报导,北检检察长刑泰钊与妇幼组检察官讨论后,认为该摄影师可能涉及不法,
: 决定将分他字案侦办。未来将指挥妇幼队进行蒐证,并约谈涉案人士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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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交趴”事件及相关影音在网络上疯传,摄影师也被起底曾自称“我确实是色淫师”。
: 照片流出后,据说卷入其中的女大生已崩溃休学,律师也提醒网友,若涉及肉搜、散布猥
: 亵物品,可能触法,千万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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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 摄影师涉了什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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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回一下
如果摄影师有收费,可能就是媒介性交易罪了
第 231 条
意图使男女与他人为性交或猥亵之行为,而引诱、容留或媒介以营利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十万元以下罚金。以诈术犯之者,亦同。 公务员包庇他人犯前项之罪者,依
前项之规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今天参与者不但女生不收费,只有男生收费
且如果男生不只要出酒水房钱
还要付一笔钱给摄影师
那这样就可能犯法了
再者,即使摄影师说这是我摄影的报酬
那摄影师有交付摄影作品给付钱的人吗?
(一定没有,不然流出可能大增)
这个摄影的价格跟他平常摄影价格有无相当?
都没有的话,那这被认定成媒介性交的机率就大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