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请问争劳权是害自己吗?

楼主: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12-24 16:40:25
※ 引述《seal998 (伪善的流沙)》之铭言:
: ※ 引述《a77195466 (老毛星)》之铭言:
: : 昨天要去游行前和家人讨论游行,讲了一小时,晚上又提到劳基法,和他们争论到
: : 半夜四点,一整个满满的无力感
: : 他们说
: : 1.去抗议的人都是没有本事、懒惰、甚至是没工作的人,不要被工会那些人给利用
: 标准社会达尔文论调,没有落在社会底层的人,是真的有能力,还只是因为是幸运的精

: 受益于全体社会架构却要嫌弃底层基础,这个叫做过河拆桥
: 劳动陈抗本身跟雇佣关系就有高度相干,你看看在统计学上这样是什么意思?
: :
: : 2.继续争你们的权利好了,以后企业出走没有工作机会,惨的是你们自己
: 需求就在那边,位子空了自然有人会顶上去
: 说出走的真的走的出去吗?每个国家都会保护自己本土产业
: 除非你真的是屌到喊水会冻的角色,不然出国一样只能吃洨
: 出去开公司基本是烧五年啦,规模越大就烧越凶嘛
: 能力不足被淘汰,这不是第一点就在讲的思维吗?
: 所以现在是第一点来打脸第三点
: 分的利润拿走很合理
: 苦劳不代表功劳,这个是世界定律,凭什么遇到出钱的资方就可以转弯?
: 你可以检讨劳工没有专业,没有学历所以苦劳活该
: 那资方也一样,管理失当,市场风向不会抓,作不出核心技术就是无能
: 无能的受到淘汰,这不是很正常吗?
(原文恕删)
如这篇。
很多反修恶的有一种异于社会现实的逻辑。
劳基法修恶是为了一些烂企业的需求。
如果把劳基法定严格,
这些烂企业就能被淘汰掉,
台湾的产业与劳工待遇就会升级。
想用劳基法淘汰企业,也未免太天真。
企业靠淘汰劳工,
靠缩编,靠减经营项,靠减薪,靠转投资
怎样都能生存下去。
妄想劳基法去淘汰企业?
雇用权怎样都还是在老板手上。
更还有人不平说
一小撮人的特殊需求
为何要动到全民的劳基法?
中国上海劳基法基本薪才台币一万元。
但你上海一些企业用1万元看看能不能请到人。
台湾目前惨的是,
需要工作的人就是很多,
多差的条件他都愿意去做,
你要说这是DPP编出的童话故事,
也只能说你跟底层太脱节。
之前一例一休违法定太严,
真的让很多人被强迫放假以免违法。
要改变这种窘境,
不是靠劳基法去当许愿池。
是想产业如何提升。
比起劳基法,
失业人的补助与辅导怎么落实,
让他不用因为糊口去做血汗工作。
还有行业公会的制定。
(不是工会)
我良心企业修水管一次1000,
可以分员工500。
但有同行杀低修一次500,员工分100。
我怎么维持我的高薪?只好一起杀低不是?
太多人把劳基法当许愿池。
要真的淘汰不好的企业,
只能靠更好的企业。
等到劳基法如您所愿淘汰了许多的小型企业时。
你才会知道自己错的多离谱
作者: m21423 (WSH)   2017-12-24 16:41:00
那资进党不会调薪吗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2-24 16:44:00
你讲反了 如果劳基法一再往后退 企业就会觉得他根本不需要砸钱提升 反正再怎样政府都会补人力不让我倒最后持续修坏劳基法的结果就是让企业继续不长进不然更好的企业总不可能会莫名其妙从天而降吧
作者: andy3580 (嘴砲系型男)   2017-12-24 16:47:00
同楼上讲法 这种论调就是不如废掉劳基法 已经被吐到烂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7-12-24 16:49:00
还是错 如果照你这样讲 企业因为要竞争缺人 那应该是花高薪抢人啊 问题是明明就一堆缺工但是又付不起高薪 然
作者: JamesForrest (Forrest)   2017-12-24 16:49:00
不是不重要,是不要让KMT当作翻身的理由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7-12-24 16:57:00
到底很想加班加不到班的劳工在哪?站出来支持修法啊,只看到老板在讲
作者: rolooker (marchosias)   2017-12-24 17:05:00
如果年资已经10年劳基法修恶要你更多加班 你能离开吗?你说怎么淘汰烂公司劳基法不会淘汰烂公司但是修恶绝对让他们活更久这个回答跟死刑不会杜绝犯罪杀人 所以有跟没有一样另外你只看高阶人才薪资会竞争技术员操作人员就都该死领低薪喔 把最底层消灭后总会轮到你变低层我在考虑的是低阶员工该有基本保障 现在劳基法修改就是叫穷人吃不饱饿不死 领低薪被迫加班不是每个人出生都有机会变成高阶人才我在百大公司企业上班 看到很多低阶技术员被压榨的无奈凭良心说一句话 现在劳基法并不是说加班不可以 只是要提高成本现在修改后是把这些成本拿掉 让企业爽用低薪理所当然当这个是普遍现象时候劳工低阶的有机会说不吗?
作者: arishina (weishin)   2017-12-24 17:36:00
论述有条有理,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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