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
我们蒋委员一出手就是不一样,有感于电子支付在台湾仍不普及,
特别提案增列个人使用电子支付消费的金额在3万元额度内扣抵综合所得税!!
FB连结:
http://0rz.tw/U7pYa
FB内容:
台湾使用电子支付的比率不到35%,国人消费仍习惯以现金支付。根据统计,台湾每年花
费超过上亿元印制纸钞,因小型商家众多,设置电子支付设备及维护费用支出,导致参与
意愿不高,这些都是造成电子支付在台湾仍无法普及的原因。
我发现世界先进国家都在大力推动电子支付政策,以韩国为例,1990年使用电子支付比率
仅5%,1994年以税赋优惠推动下,比率成长至2015年77%,税收同步成长近3倍。电子支付
除了减少印制纸钞成本,每一笔交易透明且被纪录的关系,逃漏税额减少、国家稽征成本
降低,税收将增加,也会同步带动国内消费及相关电子支付产业发展,产生正向循环。
我已经提案增订“所得税法”第17条,增列个人使用电子支付消费的金额,得于每年3万
元额度内扣抵综合所得税,希望透过税赋减免政策,鼓励民众使用电子支付,增加商家设
置电子支付设备的诱因。希望政府推动电子支付不是只有喊口号,而是拿出实际政策,未
来民众出门消费、购物,靠手机“哔”一声就全部搞定!
#电子支付 #税赋诱因 #无纸钞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