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标题:把学生当小强?女师命令用杀虫剂“熏”腹泻生 拘役50天定谳
新闻来源:风传媒
时间日期:2017-12-12 15:30
陈煜 报导
新北市某国中曾姓女音乐老师,3年前怀疑金姓学生假借腹泻旷课,竟命2名学生拿杀虫剂将
他“熏”出来,其中一名学生朝他脸上喷洒,造成金生双眼角膜结膜上皮糜烂,最高法院考
量学生已康复,且曾女多次道歉并引咎离职,判拘役50天、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
2014年2月13日下午,就读中学7年级的金生未到音乐教室上课,曾女料金生假借腹泻名义旷
课,因此拿一瓶杀虫剂给吴、林两个学生,命令二人往厕所,从门缝或上下空隙喷洒,试图
迫使金生返回音乐教室上课。
二人抵达后,金生已经走出厕所,吴生却直接朝金生脸部喷洒,并使金生眼睛被喷到杀虫剂
,造成金的双眼角膜上皮糜烂受伤,家长闻讯愤而提告。
曾女于庭上辩称,只是希望学生从厕所将金生“熏”出来,都是吴、林二人“傻傻的拿杀虫
剂喷脸”,自己无犯意;但吴生指出,曾女命令其朝金生喷,当时觉得好玩,“一心想把老
师交付的任务完成”,林生则仅朝空旷处试喷,并未直接朝金生喷洒杀虫剂。
新北地院认为曾女故意伤害,将其判刑4月、可易科发金。高院则认为,曾女未交代吴、林
绝对不能对人喷,造成金生受伤,但考量曾女在第一线教书,难免思虑不周,且多次道歉并
引咎离职,而金生送医后已康复、也无后遗症,因此判拘役50天、易科罚金5万元,案经上
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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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 105,上诉,1737
地院认为是成年人利用少年对少年犯伤害,高院认为是过失伤害
判决书内文没写到“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