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劳动部:劳资会议是沟通平台
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质疑劳资会议规则在劳基法修法后恐有违宪之虞。劳动部回应
,劳资会议是公司没有工会情况下,给劳资双方沟通的平台,希望雇主透过劳资会议争取
劳工同意。
台湾劳工阵线、经济民主连合今天召开“劳资会议的真相:御用工具?权益把关?”记者
会,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认为,现行召开劳资会议的规则,完全无法把关劳工权益
,也不能代表劳方意见,修法后甚至有违宪之虞。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接受中央社电访表示,劳资会议是劳工跟雇主的沟通平台,而
非对抗平台,所以才是对等数目代表的协商,工会的目的则是集体团结力量。
王厚伟表示,劳资协商和工会是不同的概念,劳动部当然希望组织工会的数量越来越多,
但在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机制让劳雇双方可以沟通。
他指出,现行的劳资会议制度已经要求需要3/4同意才能通过相关决议,劳动部希望可以
透过这样的模式让雇主争取所有劳工的同意,而不要说“谁掌握谁”。
王厚伟也呼吁,雇主要思考怎和跟劳工代表沟通,并说明为何要有改变,争取劳工的支持
。
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4日初审过关,行政院版重点包括将每月加班上限订为46小
时,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得以每3个月为周期,每月最高54小时,3个月上限138
小时;休息日加班时数取消“做1给4、做5给8”,改为核实计算;特休假可递延1年,未
休完应发给工资。
至于轮班间隔时间,原则11小时、例外8小时,民进党团拟比照7休1程序,新增须经事业
目的主管机关、劳动部审核等政府把关机制。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1208011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