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请释宪达人钱建荣法官曾说,他在担任行政诉讼庭法官期间,审理的税法案件,几乎超
过50%是判人民胜;然而一上
: 诉到高等行政法院,就会变成国税局胜。
这到底是小鲁学艺不精?还是记者报导错误?还是有人故意搞错引战。
地法法院行政诉讼庭处理的是简易程序,交通裁决,保全证据,行政诉讼强执。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根本不会到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第一审就从高等行政法庭出发了。行
诉庭审理的税法案件还能超过50%是人民胜?
强执案件要是有少数人民胜几乎都是程序出问题,败诉机关哪会再上诉?上诉后到高等行
政法院变成94%国税局胜诉,这根本是栽赃高等行政法院。
所谓50%的行政诉讼庭税法案件,跟94%的高等行政法院诉讼案件,根本是完全不同的2类
案件,竟然还可以胡接在一起,之后拿来对比。
只能说社会会乱不是没有原因,永远都有这种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