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peror (欧派‧萝莉‧しほ‧翼)》之铭言:
: 三民主义提到人民应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的权利。
: 其中选举与罢免是由人民来决定是否要任用与撤换一位政府公职人员,
: 而创制与复决是由人民来决定一项政策法令是否该成立及推行,还是该废除或修订。
: 嗯...所以勒 说得比唱得好听
: 创制跟复决要怎么用?
: 有人懂吗? 法律人快出来说嘴啊
刚好看到这边篇,也刚好有同样的疑问
既然是因为宪法有保障人民这四权
如果单单是因为法律没规定详细执行办法而人民没办法执行复决权
那为什么不申请大法官释宪,强迫立委在两年内把创制复决权相关法律立法完成
这样我们就可以行使复决权把资基法给否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