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阿扁违建“特赦线”早已“立法”!柯文哲

楼主: anny8523   2017-12-07 09:24:06
风传媒
阿扁违建“特赦线”早已“立法”! 柯文哲废除行政命令无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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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内容
八路民房内违法隔间成数个小单元,于5日发生大火酿1死,引发关注。台北市长柯文哲6
日上午宣示,要移除前市长陈水扁任内画下的84年以前违建缓拆的“行政命令”。然而经
查,“阿扁线”的行政命令早在当时为此立“法”,扁的违建特赦精神已全数落实在《台
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的自治规则中,除非修此法,否则,柯文哲无从移除扁时代的特
赦线,建管处公务员更必须此法行事,柯所称废除行政命令并无实质意义
柯文哲所谓的阿扁特赦线,指的是84年以前的违建,市府缓拆,或在形式上不拆,当时的
目的在解决北市违建过多,无法处理的情况。早在扁当时,就已将特赦线及相关处理方式
,订定《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自治规则,经市政会议通过后,实施20多年,法中明
定,84年以前的违建,除特殊情况,否则“分期分类”处理。
除非柯文哲修法,否则违建只能照旧、依法行事
因此,柯文哲今早所说拿掉“阿扁特赦”行政命令一事,由于《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
》属“自治规则”,较当时扁的“行政命令”位阶更高,柯文哲仅废除扁的行政命令并无
意义,除非柯文哲打算修法,否则一切处理违建都只能照旧,依法行事。
都发局晚间也发出“属83年以前屋顶既存违建涉及妨碍公安仍依法查拆”新闻稿,突显出
既有处理原则都已存在,而经了解,柯市府内近期也没有讨论到去“阿扁线”的问题,建
管处同仁更是看到柯P的受访报导,才知道要宣布去“扁线”。
84年以后的新违建采“即报即拆”
根据《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第3条,所谓“既存违建”,是指民国53年1月1日以后
至民国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之违建,之后称“新违建”,而既存违建采“缓拆”,84
年以后的新违建采“即报即拆”。
同法25条,规定了“既存违建”的处理方式,经拍照列管,列入“分类分期”计画处理,
换言之,除特殊情况,否则缓拆或在形同“不拆”。如25条中明定,既存大型违建、列入
专案处理或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碍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市容观瞻或都
市更新之违建,由都发局订定计画优先执行查报拆除。
此外,该法也规范了,屋顶既存违建装修隔出3个以上之使用单元,或加盖第2层以上之违
建,就被列为“危害公安”的既存违建,柯市府依此条,也定出“208顶楼专案”。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12-07 09:25:00
那就修啊
作者: SteveNeko (史蒂夫猫)   2017-12-07 09:25:00
学古蹟一样放把火都烧掉就好了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7-12-07 09:25:00
台湾人真的是死不怕的 从食安就可以看出了
作者: RuleAllWorld (生命剩下365年)   2017-12-07 09:26:00
不熟悉法令的阿北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12-07 09:26:00
笑死我惹 所以阿扁市长比你大吗?
作者: REI3173 (FF)   2017-12-07 09:26:00
修法吧,违建看了就碍眼,拆一拆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7-12-07 09:27:00
不一样啊,行政命令由市长决定即可,要修法要议员同意
作者: zzro   2017-12-07 09:27:00
当初扁就是受到压力才不得不缓拆 柯敢 明年要选了啊
作者: ryrp (RyRp)   2017-12-07 09:27:00
84年后的先拆完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7:00
这是缓拆,是因为人力钱不足才临时政策,有安全问题
作者: vizjeco (Placebo)   2017-12-07 09:28:00
问题是蓝绿议员不可能修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8:00
还是要拆,像这此火灾防火巷不足,其实根本就可以拆和阿扁线无
作者: autoupdate (生乌龙茶)   2017-12-07 09:29:00
要选举了 用咖称想也知道不同意
作者: tibayfather (踢被爸)   2017-12-07 09:29:00
先把有安全问题拆的就拆不完了
作者: AGODC (我会游仰式了^^)   2017-12-07 09:29:00
那修这法议员是不可能给他过的
作者: WWWSENTYOU (阿培欧~)   2017-12-07 09:30:00
柯这招失效,会卡在议会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7-12-07 09:30:00
不是啊,这条是自治规则不是自治条例啊
作者: prpllark (烧炭)   2017-12-07 09:31:00
先不要讨论84年之前 84之后的还不是不敢拆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12-07 09:31:00
修法 =垃圾不分蓝绿囉
作者: QBey (Q贝)   2017-12-07 09:32:00
自治规则市政府自己废掉就好了,修法什么
作者: elick007 (专属天使)   2017-12-07 09:32:00
想也知道议会会全力阻挡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7-12-07 09:33:00
卡议会,然后再烧几户。这风向就烧回议员了。
作者: elick007 (专属天使)   2017-12-07 09:33:00
绝对全力杯葛 卡建管处预算
作者: accoh (OHYA)   2017-12-07 09:33:00
议员不可能让你过,蓝绿都一样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7-12-07 09:33:00
拆完跟建商发函收费 否则诉讼
作者: elick007 (专属天使)   2017-12-07 09:34:00
然后这些人电视还要骂你说拆违建不力无党籍市长的悲哀 昨天劳基法才打一架 蓝绿现在又是好朋
作者: hw1 (hw1)   2017-12-07 09:36:00
那还不简单 再烧起来就拉阿扁救援
作者: elick007 (专属天使)   2017-12-07 09:36:00
友好马子了
作者: ter2788 (詹阿獭)   2017-12-07 09:36:00
议员不可能让你修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17-12-07 09:37:00
重点是84年后的即报即拆数量还持续成长拆不完,台北本来就一堆自私的违法垃圾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7-12-07 09:38:00
违反消防法规 跟是不是违建无关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7-12-07 09:38:00
议会一定挡啦,但柯自己要争取,然后公安问题就..踢给议员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12-07 09:41:00
绝对卡死在议会
作者: spring53287   2017-12-07 09:42:00
投反对的公开议员名单啦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7-12-07 09:42:00
议员会全力杯葛, 然后再来骂柯跳票
作者: qaz223gy (亚阿相界)   2017-12-07 09:42:00
一定会卡死在那个一堆垃圾的议会 违建关说不手软
作者: haha121 (第一清流)   2017-12-07 09:44:00
先从小的 防火巷做起
作者: hw1 (hw1)   2017-12-07 09:44:00
不懂为什么不公布关说议员的名字 让大家知道哪些好议员热衷于选民服务不好吗 好议员不推吗
作者: Syffence   2017-12-07 09:45:00
自治规则还是行政命令啊 记者真的很不想被拆齁
作者: artjio (Achiever)   2017-12-07 09:46:00
太强了,是谁想到未来有人会废除此行政命令
作者: star99 (KARA)   2017-12-07 09:46:00
风传媒完全搞不懂这两个的位阶 笑死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12-07 09:47:00
大家都帮柯文哲找借口不拆
作者: chicham (.com.tw)   2017-12-07 09:48:00
柯嘻傅以为他的命令就跟圣旨一样
作者: artdeco1 (小恶魔1)   2017-12-07 09:50:00
议员挡 就公投绑大选!公投再不过,就台北市民问题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12-07 09:51:00
阿扁行政命令=法?看无
作者: somefatguy   2017-12-07 09:51:00
不可能修,不住违建不care,住违建不想搬
作者: oyaji5566 (大叔56)   2017-12-07 09:53:00
反正死的也不是议员,他们哪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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