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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北医猝死护理师班表曝光 半夜下班隔早实习连10天没休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一名护理师传出心肌梗塞猝死,遭质疑“上班加实习”连续13天,
有超时工作导致过劳死的可能。根据《上报》掌握的消息,卫生福利部、劳动部在比对实
际工作班表后发现,该护理师“上班加实习”其实是连续10天,且死亡前有两次是轮值小
夜班后还直接去实习,但在调查实习内容及排班状况后,最后仍认定并不违反《劳基法》
。
护理师“上班加实习”连续10天,但“实习”究竟算不算在工作超时的认定范围?卫福部
官员解释,很多护理师的进修实习都会实际临床操作,“就像工作一样”,但经查,这次
死亡的护理师的实习课程,并不算是临床工作,而只是个案讨论,也不用亲自操作。
不过,卫福部官员也坦承,该护理师死亡前,的确有两次都是“小夜班后隔天去实习”,
中间休息时间表面上虽间隔8小时,但扣除工作准备、缓冲,以及通勤时间,休息时间“
的确还是不太够”。
7天上班3天实习 北医称符合“7休1”
台湾护理师产业工会理事长陈玉凤日前披露一份从医院内部取得的班表,指该名护理师26
日凌晨死亡之前,尽管在北医连续上班只6天、符合“7休1”,但若加上在别家医院的“
实习日”,11月3日到15日这段期间,头尾加起来却等于连续13天都在工作。
对于护理师的实际班表、院方后续如何改善排班问题?北医附医代表接受《上报》采访则
不愿多谈,仅重申,因家属不希望外界多加讨论,院方不便对外说明;但也强调,该名护
理师的排班正常、绝无超时工作,完全符合“7休1”规定。
不过,卫福部官员透露,在劳动部及相关单位比对实际工作班表后发现,该护理师11月13
日其实最后是排定休假,换言之,该护理师死亡之前,“上班加实习”,最多也是连续10
天,也就是11月3日到12日,而该护理师是趁6、7、8日3天的休假日去实习。
护理师的排班代号有三种,D代表“白天班”,通常是早上8点到下午4点,N是凌晨0点到8
点的“大夜班”,E则是下午4点到晚上12点的“小夜班”。据了解,陈玉凤日前披露的班
表的确是从院内流出,但只是“要班草稿”,而非最后经核定的实际班表。
半夜下班隔早实习 休息时间不足8小时
根据官方调查,在该护理师死亡之前,一共有两次都是“小夜班(E)后隔天去实习”,
分别是11月5日排小夜班后、隔天实习,以及11月14日排小夜班后、隔天实习,至于实习
的上课时间则是自早上8点。换言之,扣除起床准备及往返通勤时间,该护理师在这两天
的休息时间可能不满8小时。
陈玉凤批评,实习通常都是“白班”,应该让护理师在实习日的前、后排班,也尽量都是
“白班”,这样作息也较为合理;但这名猝死的护理师,班表上却出现“小夜”之后接“
实习”的状况,换言之,休息时间并不够。
陈玉凤并说,根据《劳基法》第34条,“劳工工作采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换一
次。但经劳工同意者不在此限。”因此,合理的班表排法,应该是整周都是同一种班。然
而,这名猝死护理人员的班表,却出现大夜、小夜同时出现在同一周的状况,也就是俗称
的“花花班”,这完全不利劳工的身心、作息。
她表示,尽管劳基法称“经劳工同意者不在此限”,但实务上,劳工的排班生杀大权全部
掌握在资方手上。
避免上班尬实习 学者建议最好给公假
卫福部官员则表示,11月3至15日这段期间内,该护理师的排班虽多是小夜(E),但12日
的确出现大夜班(N)的排班方式。他说,原则上,工作排班应该以“周”为单位,但该
护理师大夜之后就是休假日,前一天也间隔休息至少11小时,休息应该算足够。
“资方无法撇清责任!”阳明大学护理学院教授、台湾护理产业工会理事长卢孳艳表示,
在职进修既然院方知情,那就应该算是工作的一部分、纳入排班考量,最好的方式是给予
公假,就像是公务员进修至少一周也可有8天公假,否则也该考量实习、进修的时数,合
理排班,而不该出现让护理师可能过度操劳的班表。
她也说,护理师去实习、进修,一定是院方知情且同意,且认为员工去实习、进修后,会
对现职工作有帮助,才会答应,否则若一个护理师要去进修电影相关专业,院方会同意吗
?
卢孳艳表示,护理师有“升级制度”,可分N1到N4,因此在职进修能培育更好的护理人员
、也是让护理师素质提升的一种方式;对医院来说,医护品质也可借此提高,这背后牵动
了医院相关评鉴,因此院方当然要把进修时数纳入平日的工作排班表一起考量,不能卸责
。
卫福部护理及健康照护司长蔡淑凤则回应,护理人员去进修、实习,医院照理来说一定事
先知道,因此院方应该站在“健康优先”、“预防过劳”的角度来排班,也要更友善、积
极的协调班表。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30579
5.备注:
台湾没有过劳死
台湾的劳工都很想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