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喊不要停害死女童 二审依杀童共犯 重判
2017-12-06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7岁赖姓女童孝顺又乖巧,常在桃园夜市帮妈妈顾面摊,去年
女童抓着比她还高的扫把,在面摊前扫地,帮妈妈收摊,却遭女毒虫丁易津急速倒车撞死
;丁女一审被依杀害儿童罪判刑16年,当时车内的通缉犯刘芊辉,仅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刑
9年,但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刘男当时喊说“我是通缉犯赶快倒车,不要停车!”刘虽
未开车,但这两句话可认定他是杀人共同正犯,昨改依杀害儿童罪判刘14年徒刑,丁女维
持原判。
刘男一审判9年 二审14年
检方指控,去年4月28日下午,23岁女子丁易津无照驾车,载同龄男子刘芊辉及陈男外出
,行经桃园夜市旁的北埔、中正路口被桃园市警局保安大队拦检,坐在副驾驶座的刘男担
心通缉犯身分曝光,也怕刚买的K他命被查获,急对丁女大叫:“我是通缉犯赶快倒车,
不要停车!”丁女担心被牵连,重踩油门倒车逃逸。
赖姓女童当时在夜市帮妈妈收摊扫地,惨遭丁女辗过头部死亡,赖母也遭波及受伤;事后
丁、刘被缉捕到案。
桃园地院今年4月依“对儿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丁女16年,认为刘男非驾驶,依“对儿
童伤害致死罪”判9年。高等法院审理时,丁女表示是依刘男指示倒车逃逸,才撞及女童
不治;刘男则推责辩称,决定倒车逃逸的是丁女,和他无关。
两人造成死伤还逃逸
高院认定两人当时已先撞上摊车,明知继续倒车将造成摊贩或路人死伤,仍以一人加速倒
车、一人负责向后看的方式继续逃逸,不仅是默示合意,且均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昨据
此对刘男改判;可上诉。
丁女道歉 刘男不说话
丁女昨聆判时频频掩面啜泣,三度在媒体前鞠躬说“对不起”,还押时还鞠躬低声说“我
很后悔”;刘男则全程未表示意见。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57811
一审判9年还有脸上诉?二审14年也太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