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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omu (法萝暮)
2017-12-06 16:52:28竹市府沦苦主 中正市场承包商卷款上亿落跑
陈建佳/新竹报导 2017-12-06 16:19
新竹市政府6日被周刊踢爆“新竹市场包租公惊传卷款上亿落跑 市府沦最大苦主”,市
府产业发展处虽发出新闻稿澄清,但说词却越描越黑,官僚推责心态表露无遗。
产业发展处新闻稿说,中正市场BOT案(新竹市示范市场综合大楼兴建营运转移案)为
市府与立扬展业公司于102年6月所签订,受限于契约条文赋予主管机关监督管理工具手
段过少,市府虽依约多次对立扬展业公司进行催缴、计算迟延利息并处以违约金,立扬
展业公司仍未全额缴纳欠费。
产业发展处新闻稿表示,提供市民良好市场购物环境,维护市场营业的摊商合法权益为
产业发展处重要工作之一。据了解,立扬展业公司负责人林良琪恐涉将竹莲市场摊位一
摊多卖、中正市场一次收取数年摊位租金,却未依公司法登帐等情事,其中竹莲市场相
关受害摊商已提起诉讼。
产业发展处新闻稿指出,同样由林良琪担任负责人之干良兴业公司,向市府承租树林头
观光夜市及后火车站观光夜市,107年度租金原已逾期未缴交,经市府依契约催缴后,
干良兴业公司于11月21日完成缴交相关租金,
市府未能坚守立场,签下“丧权辱府”契约,已属失职。从时间点推算,102年6月13日
签的中正市场BOT案早就已经出问题了,市府未断然处置,竟以提供市民良好市场购物
环境,维护市场营业摊商合法权益为该处重要工作,来塘塞继续让业者予取予求,任令
弊端一再发生,才会有爆发竹莲市场受害摊商提起诉讼情事。
而当竹莲市场发生一摊多卖时,市府任令事态恶化,毫无作为,终于酿成受害摊商集体
控告业者。就在诉讼案已经发生,被周刊踢爆之后,市府的态度竟然以“必要时市府将
提供相关法律协助”的官僚态度敷衍,而非立即介入协调。如果摊商没有出面求援,市
府岂不是就放任不管?市府心态可议再添一桩。
更可议的是,新竹市几乎所有知名夜市都被立扬展业公司给承包,该公司背后有何靠山
,为何能独享特权,且连107年树林头及后火车站二观光夜市还发生延迟缴费情事,到
底虽在包庇纵容?市府该给市民大众一个说法吧?
http://www.peoplenews.tw/news/448a24c1-462b-4e52-9ace-82df214e7670
作者: grxgrox 2017-12-06 16:53:00
中正市场要改名吗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12-06 16:53:00反正要改名了,撑过去就被遗忘了
作者: otld (自闭的过动儿) 2017-12-06 16:53:00
到最后顶多找个基层出来当替死鬼而已
作者: kenro 2017-12-06 16:54:00
新竹市喔 那没什事了
作者:
sumarai (Pawn)
2017-12-06 16:54:00这时候酸柯屁太严苛的人在哪,合约再乱签啊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7-12-06 16:55:00那有乱签 包商跟官员表示很好 该分的有分到 是好约
作者: chudly 2017-12-06 16:55:00
唉,那生意超烂的
作者: oh123oh (与社会脱节) 2017-12-06 16:56:00
颜色对了就没事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12-06 16:57:00叫中正的没一个好咖
作者: AAQQUUAA 2017-12-06 17:08:00
102年六月.....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7-12-06 17:15:00公务员:我不管啦 退休金一毛不能少 但出事责任不要找我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尔)
2017-12-06 17:27:00许明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