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除了劳基法,劳动部修了这个也很重要

楼主: soulbug (缺陷)   2017-12-06 15: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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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朗东
8小时 ·
晚上我在PTT看到一篇文章,说劳动部偷偷减少建案危险评估的适用范围。(
https://goo.gl/NFaiD3)因为这涉及到专业法规适用,一时无暇细查。到了半夜,我把
这份劳动函释跟相关法规、研究报告看了一次,差点没气到中风。(现在打字手还在抖。

 
我们的劳动部,竟然可以不把工人的命当一回事。
 
这份劳职授字10602052702,减少了丁类危评的适用。
 
简单来说,有些比较危险的工地,需要经过危险评估的审查(书审为主,偶尔会实地检查
。)才能够让工人进入案场工作,不然业主或是工地负责人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危评需要填写一连串复杂的表格,要附上各式各样的施工图说,并且由安全卫生人员、工
地负责人、各层主管跟监督人员签名,还要有专业技师签证。
 
这些表格,主要的功能是用来“自我提醒”,里头非常多工程安全的细节,例如:
 
“移动式或临时施工架之架设是否符合规定,并有设置安全上下设备及护栏?”
 
“高度2公尺以上之处进行作业,劳工有坠落之虞者,是否以架设施工架等方法设置工作
台?”
 
乍看之下,这种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安全评估,没有实地检查,可能会有建商心存侥幸造假
。但是从2009到2013年,每年平均有300多件申请,审查合格率只有67.93%。
 
意思是,这个书审为主的危评,至少可以挡掉三分之一的不及格工地,不是毫无作用。
 
光是今年新闻有报导的,就有多起工人从鹰架上摔落死亡。依据劳动部历年检查年报之统
计数据显示,营造业职业灾害率差不多是全产业的两倍,每年因重大职业灾害死亡人数占
全产业半数以上。
 
危险评估作不好,工人进去工地,就是在赌命。
 
一个人命的背后,是一个家庭。
 
大多数工人认份,乐天,知命。出了事,怨天不尤人。
 
但我们会知道一栋栋大楼的兴起,是建商地主的利益,是投资客的利益,是代销房仲的利
益。赚钱并不脏,脏的是用他人生命风险来赚钱的人。
 
我们的劳动部,应该是为劳工把关,不是帮资方省钱。
 
结果呢?函释中,四项丁类危评范围缩减。
 
一、建筑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建筑工程(原本是50公尺。)
 
二、单垮桥梁之桥墩跨距在75公尺以上或多跨桥梁支桥墩跨距在50公尺以上之桥梁工程(
原本是跨距50公尺不分单跨多跨。)
 
三、开挖深度18公尺以上,且开挖面积达500平方公尺之工程(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地下
室四层楼以上。)
 
四、工程中模板支撑高度7公尺以上,面积达330平方公尺以上者(原本是面积达100平方
公尺以上且支撑面积超过60%以上者。)
 
修法对照表(https://goo.gl/d3FgGU)
 
这意思是什么?简单来说,一栋正准备要盖的大楼,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类危险工作
场所,就需要危评,否则不能开工。现在放宽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类,才需要危评。
 
80公尺是什么概念?差不多是23层楼以上的大楼,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
云林、屏东、花莲、台东……目前没有一栋楼超过80公尺,通通不算丁类危险场所,通通
不需要经过危险评估。
 
自此之后,工人走进23层楼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业主的良心对赌。赢了没有奖金,输
了只有银纸。
 
你觉得很奇怪,这个函释怎么跑出来的?我查了一下,发现在2014年,有一份劳动部的研
究计画。(https://goo.gl/uXGkhw)
 
仔细看这份研究报告,差点没晕倒。
 
这份报告的主要论点是:营造业安全问题很多,死伤很多人,危评审查很复杂,劳动单位
审查人手不足……
 
看到这里,我只会想到:“人手不足,那就增加预算,强化审查跟辅导机制啊。”
 
如果你跟我想得一样,那就跟我一起错了。这份报告的建议之一是:缩减适用范围。
 
因为审查人力不够,所以删减适用案源。
 
哇靠,这不就是“因为警察人力不足,所以不办重伤害罪,只办杀人罪。”的逻辑?
 
我再仔细看下去,真是傻眼。
 
一、这份报告的建议,来自于十一名产、官、学界的访谈。这些人是谁?能不能代表劳工
?会不会一味帮资方说话?抱歉,我们完全不知道这十一个人的身份。
 
神秘的十一人。
 
二、这份报告开头就写:“本研究报告公开予各单位参考,惟不代表劳动部政策立场。”
 
那你民进党的劳动部,拿马英九时期的一份不代表劳动部立场的报告来做函释?
 
三、这份报告的放宽建议是,高度从50公尺放宽到70公尺;模板支撑高度7公尺以上,面
积达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积放宽到200平方公尺。
 
结果现在的劳动部,要五毛给一块,50米放宽到80米;面积放宽到300平方公尺。
 
减少丁类危险场所的效益评估报告是什么?
 
想也知道没有这种东西。
 
这么说好了,如果审查人力不足,那就增加人力。如果劳动预算有限,这个成本应该由资
方业主负担。书面审查没有复不复杂的问题,只有建商要不要花钱请专人处理的问题。只
有书面审查是不够的,更要强化实地稽查。
 
如果要依据危险程度,做更细腻的分级,危险程度低的,有比较简化的审查标准,以达到
更有效率的危险审查。那么,应该是要先建立完善分级制度,而不是直接减少丁类危险场
所的适用。
 
简言之,在我看来,建案的营造成本可以上升1-3%,工人的生命安全无价。
 
最后还是想问一句:民进党啊,你拿了建商多少钱,可以不要把人民当白痴吗?可以严肃
看待工人的生命吗?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结婚抢红包的人太多)   2017-12-06 15:40:00
结果政论都在讨论李琬钰
作者: futen424   2017-12-06 15:40:00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06 15:41:00
老板会自律der 屁话王蔡英文有保证
作者: jenny950646 (阿贞)   2017-12-06 15:44:00
作者: koebel0521   2017-12-06 15:48:00
高调
作者: Rainbowdays (Silvia)   2017-12-06 15:49:00
高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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