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do0222 (Thanks anything)》之铭言:
: 羊毛出在羊身上,台北市违建大决一出,
: 住屋需求绝对大增,
: 热门地段本来就已经租不到了,
: 向外扩散的新北地区也连带受影响,
: 不只会让台北市地价往上翻了好几倍,
: 更会连带将这些租不到房子的,
: 或没钱租贵房的租客往新北桃园移动,
: 新北桃园的出租房也会跟着上涨,
: 北部地区炒房热会慢慢回温,
: 有人说干嘛待台北,回南部不就好了?
: 南部经验VS北部租金,
: 相信一堆人还是选择留在北部。
这本来就需要政府的配套措施
地方政府只能动到违建
但是法规的部分还要中央政府帮忙
只是在台湾的政党金主都一堆建商的状况下
我是对资进党的狗跟狗民党的废物没什么信心
要好的租屋政策,就是要参考德国
德国的居住是人权,不是商品,跟很多国家不同
特别是台湾有土斯有财的低能观念
要赶上德国,我想还要很多年
网络上已经有很多报导大家可以去问Google
约有60%的德国家庭愿意选择一辈子租屋居住。
德国住宅自有率长期稳定维持在40%左右,远低于欧盟平均63%的水准,长期维持以租赁为
主的形式。德国住宅拥有多元化供应来源,包括开发商、合作社、私人自建住宅、政府保障
住宅等等,以确保充足的房源供给。
德国住宅租赁市场中,以私人出租为主。保障住宅则由私营机构主导,但须遵守法律规范。
在德国,政府保障住宅有严格的申请规定。申请者最低收入是单人年均收入12000欧元,或
家庭年收入18000欧元,每增加一名家庭成员,此标准可提高4100欧元。
德国租屋市场的运作则仰赖法规制度的支持。根据《住房租赁法》,租房合约分为有限期和
无限期,通常以无限期为主。若要终止合约,房东必须提前3至9个月不等(视租赁时间长短
而定)告知租客。除特殊情况外,房东不得主动收回房屋。
租约期内,房东不能任意将房子收回不租,除非你能证明,房子是自住的;
而且如果你想要买卖房子,也会有许多税赋需要缴纳,
像是卖房子前,要先付 1.5% 的不动产税,卖了房子后,要再缴 3.5% 的交易税
有赚钱的话,还要再付15% 的差价营利税,甚至要是卖的价钱太好
超过合理楼价的 20%,买方可以到法院争取追讨赔偿。
这样的政策有效的将房价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这样的房价,甚至只有邻国法国与瑞士的四分之一。
租金金额和上涨幅度也受到限制。签订新的租赁合约时,只要不违反法律,当事人可
以自由约定租金,但最终价格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可比租金”范围,且3年内租金涨幅不
得超过20%,租金超过若可比租金的20%,即构成违法,超过50%即构成犯罪。
有德国这种全面性的租屋政策
才有可能健全租屋市场
目前台湾的房屋自有率是80%
租屋市场跟房地产市场是连动的
政府如果不打房,调整建筑法规
只打违建,只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