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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转条例三读】国民党数万笔党史文件 恐将通通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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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会今晚三读通过《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立法。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上路后,未来只
要是由政府机关、政党、附随组织及党营机构所持有,与二二八事件或戒严体制等威权统
治时期相关的政治档案,经促转会审定后,均须将“原件”移归为国家档案。可以预见,
国民党党史馆将首当其冲,其所收藏数万笔的党史文件资料,势必都将面临遭到促转会调
查、被迫移交给国家的命运。
根据《促转条例》三读条文,所谓“政治档案”指的是由政府机关(构)、政党、附随组
织及党营机构所保管,于威权统治时期,与二二八事件、动员戡乱体制、戒严体制相关之
档案或各类纪录、文件。已裁撤机关之档案亦适用。
此外,新法施行后,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持有政治档案,依法应主动通报促转会,
经促转会审定者,应命移归为国家档案。促转会也可主动调查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
持有政治档案之情形,并经审定后命移归为国家档案。移归政治档案以“原件”为原则。
拒缴最高可罚500万
条例中并订有相关罚则,若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拒绝将促转会审定的政治档案,移
归为国家档案,将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若有
毁弃、损坏或隐匿由政府机关、政党、附随组织或党营机构所掌管之政治档案,或致令不
堪用者,更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有关机关、团体、事业或人员若有规避、拒绝或妨碍调查的情形,将可处新台币10万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
由于《促转条例》所定义的政治档案范围广泛,且主要针对国民党而来,据指出,收藏数
万笔党史文件、中央委员会开会纪录的国民党党史馆,势必将遭到促转会调查、没收,面
临转型存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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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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