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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摩
2.完整新闻标题:
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三读 政院将设促转会
3.完整新闻内文:
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今天在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将在行政院下设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规
划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平复威权时期司法不法等任务,并于提出完整调查报告
后解散。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为促进转型正义,落实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提出促转条例草案,全案经
朝野立法院党团多次协商,都未获共识,今天院会以表决方式处理。
条例明定,行政院下设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为二级独立机关,促转会置委员9人,由行
政院长提名、立法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院长为提名时,应指定1人为主任委员,1人为副主
委,主委、副主委及其他委员3人为专任;其余4人为兼任。全体委员中,同一政党人数不
得超过3人;同一性别人数不得少于3人。
条例明定,促转会有5大任务,分别是开放政治档案;清除威权象征、保存不义遗址;平
复司法不法、还原历史真相,并促进社会和解;不当党产处理及运用;其他转型正义事项
。
条例定义“威权统治时期”指民国34年8月15日起到81年11月6日止;“政治档案”指由政
府机关、政党、附随组织及党营机构保管,于威权统治时期,与二二八事件、动员戡乱体
制、戒严体制相关档案或各类纪录及文件;已裁撤机关档案也适用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促转会应主动调查真相,撰写调查报告,规划人事清查处置及相关救
济程序。
促转会应于2年内就五大任务,以书面向行政院长提出含完整调查报告、规划方案及具体
实施步骤在内的任务总结报告,有制定或修正法律及命令必要者,同时提出相关草案。
如果促转会2年内未能完成,得报请行政院长延长,每次以1年为限。促转会完成任务后解
散,由行政院长公布任务总结报告。
条例明定,为确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否定威权统治合法性及记取侵害人权事件历史教训
,出现于公共建筑或场所纪念或缅怀威权统治者的象征,应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
此外,威权统治时期,统治者大规模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地应保存或重建,并规划为历史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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