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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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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违宪!?学者:政府无权规定劳工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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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淳卉/台北报导〕针对行政院推出劳基法“一例一休”再修法,包括松绑7休1、
提高加班工时及工时帐户等弹性政策等,经济系教授张清溪今指出,“一例一休”违宪,
宪法对人民工作权有保障,劳基法中的“例假”规定劳工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工作,但政府
无权规定劳动者不能工作。
台湾民意基金会今召开记者会发表最新民调,显示近6成(60.5%)民众赞成政院版劳基
法修法,但也有3成(29.7%)反对,记者会并邀请学者专家出席评论。
台大国发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最初立法通过的“一例一休”的确是比较进步的立法,以
限制劳动者对劳动的治理,来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麻烦的是台湾的低薪问题,导致许多
劳工必须加班,限制劳工加班的自由时,也会让许多劳动者反对一例一休。
辛炳隆担忧,若7休1松绑,对于4周变形工时,就更有道理能4周工作24天,对劳工者身体
可能产生不良引想,过去劳基法规范工作天数上限,但未规定劳动者能连续工作几天,希
望政府对此有所规范。
前立委、成大法律系教授许忠信指出,民进党在劳基法修法捅马蜂窝,是因时机不对,在
台湾经济最差的时候修法动辄得咎,若是在经济奇蹟时修法,则不会有大问题;此外,台
湾的中小企业,有许多赶工赶单的情形,因此需要弹性,让中小企业能如期完工,这对中
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非常重要,但一例一休就是欠缺这方面的弹性。
许忠信也质疑,他怎样都找不到有一个自然现象,是7天轮一次,大自然中没有“周”的
制度,这是基督宗教的制度。他也说,周休一日国家的基本薪资和周休二日的国家不同,
周休一日或是二日,应该与基本薪资连动,例如对若一周休五天的国家,基本薪资当然比
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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